回答 你好呀,很高兴为你进行解答~打字需要一些时间哦,请稍等 文献检索的方法:直接法、顺查法、倒查法、抽查法、追溯法、循环法。 1、直接法 又称常用法,是指直接利用检索系统(工具)检索文献信息的方法。它又分为顺查法、倒查法和抽查法。 2、顺查法 顺查法是指按照时间的顺序,由远及近地利用检索系统进行文献信息检索的方法。这种方法能收集到某一课题的系统文献,它适用于较大课题的文献检索。例如,已知某课题的起始年代,需要了解其发展的全过程,就可以用顺查法从最初的年代开始查找。 3、倒查法 倒查法是由近及远,从新到旧,逆着时间的顺序利用检索工具进行文献检索的方法。使用这种方法可以最快地获得最新资料。 4、抽查法 抽查法是指针对项目的特点,选择有关该项目的文献信息最可能出现或最多出现的时间段,利用检索工具进行重点检索的方法。 5、追溯法 是指不利用一般的检索系统,而是利用文献后面所列的参考文献,逐一追查原文(被引用文献),然后再从这些原文后所列的参考文献目录逐一扩大文献信息范围,一环扣一环地追查下去的方法。它可以像滚雪球一样,依据文献间的引用关系,获得更好的检索结果。 6、循环法 又称分段法或综合法。它是分期分交替使用直接法和追溯法,以期取长补短,相互配合,获得更好的检索结果。 更多12条
主要分为快速检索、标准检索和专业检索。1、快速检索:只有一个检索框,不限定字段、词位及词频,系统将在全文中进行检索匹配。2、标准检索:可以限定各类检索字段、规定词频等,进行有效地布尔逻辑组合检索,减少检索冗余,提高检索效率。3、专业检索:提供按照用户实际需要组合逻辑表达式的检索方式,这种方式可以有效提高检准率。扩展资料检索的内容包括1、分类统计(1)中国正式出版的7000 多种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发表的文献量及其分类统计表;(2)各期刊论文的引文量、引文链接量及其分类统计表;(3)期刊论文作者发文量、被引量及其机构统计表;DCNKI中心网站访问量及分IP地址统计表。2、知识检索有文献搜索、数字搜索、翻译助手、图形搜索。3、专业主题(1)学术资源:全面的学术资源网站导航。(2)学术统计分析:对学术文献进行绩效评价及统计分析。
实用新型专利中的具体实施方式指的是以举例的方式来描述技术方案,方便审查员以及他人能更轻易地理解技术方案。1、实用新型专利又称小发明或小专利,是专利权的客体,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专利权的实用新型。实用新型通常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2、有些国家并没有将其列为专利保护的独立对象,而是将其放在发明专利中予以保护。实用新型则列为专利保护的独立客体,这种实用新型则主要是指小发明。国家之所以保护实用新型,目的在于鼓励低成本、研制周期短的小发明的创造,更快的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3、我国《专利法》明确将实用新型作为专利保护的对象之一,规定实用新型专利是指:产品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该技术方案在技术水平上低于发明专利。4、实用新型专利的特点是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是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不太高、在专利权审批上采取简化审批程序、缩短保护期限、降低收费标准办法加以保护。5、实用新型与发明的不同之处在于:实用新型只限于具有一定形状的产品,不能是一种方法,也不能是没有固定形状的产品;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实用性较强。6、专利权是无形的,不少人往往把专利权的这一特点视为其保护对象专利权保护的技术,其实无形性是专利权本身。否则如对商标来讲,其对象是图案,显然不是无形的。
登陆“国家知识产权局”或“中国专利网”网站查询;进入网页后输入相关的专利号进入说明书页面,即可浏览具体内容。
您好,专利文献检索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查询:1、各官方网站,如中国专利局、美国专利局等2、第三方专利检索平台,有一些是收费的有一些是免费的,日常的检索可以考虑
您好,专利文献检索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查询:1、各官方网站,如中国专利局、美国专利局等2、第三方专利检索平台,有一些是收费的有一些是免费的,日常的检索可以考虑
no能
说具体一点,查看什么专利?在专利公开以后,都能在网站上查询,在国家局的网站上输入申请号、名称等就可以查询
1、专利保护延及思想,版权只保护表达形式,专利保护的是技术和产品外观设计。2、专利保护技术方案,版权趋向于文学作品,版权保护的是作品文字性东西。3、取得保护的方式不同:著作权多实行重要作品独立完成,不论他们之间是否相同、类似,都受著作权法的保护,而对于同一内容的发明专利法只授予先申请人,要求“首创性”。4、权利客体范畴不同:著作权保护文学、艺术、科学作品;专利权保护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著作权客体较专利权广泛的多。5、权利的内容不同: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具有不可转让性、永久性的特点,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等。著作财产权主要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表演权、广播权等。相比之下,专利权的内容简单,著作财产权的使用方式复杂。法人作品和职务作品的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50年未发表的,不受保护。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为10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二条第八款对知识产权定义并归纳为:著作权(又称版权);专利权(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商标权(商标、服务商标、商号等)。有关商标、服务商标和商号前面已有介绍。 专利权专利权是发明创造人对其依法授予专利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所享有的权利。专利权同商标权一样,其两者的保护对象都是无形资产,都具有专有性、时间性和地域性的特征;两者的权利人都有权将其权利客体作为交易标的进行转让,都有权在受到不法侵害时请求损害赔偿。同时,专利发明的名称和外观设计也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专利权与商标权的主要区别为:(1)保护的目的不同专利权保护的发明创造,是技术上的解决办法或者外观设计上的艺术创作和独特创意。保护的目的,在于的鼓励发明创造,有利于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创新。 而商标权保护的商标,是具有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显著特征的标志。保护的目的,为了促进生产者保证商品质量和维护商标信誉,以保障消费者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公平竞争。 (2)保护的对象和范围不同专利权的对象是获得专利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其中发明是指前人没有的、先进的、经过实践证明可以应用的一种重大的科学技术新成就;实用新型是指对物品的形状、结构或组合所作的革新设计,又称小发明;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样、色彩或其结合作出的富有创新美感而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对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分别以发明,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和以表示在图片或照片上的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商标权的对象是以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构成的注册商标。对商标权的保护范围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3)国家主管机关和适用的相关法律不同我国《专利法》(2000年8月25日第二次修订版)是管理专利的基本法律。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主管全国专利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的管理工作。我国《商标法》(2001年10月27日第二次修订版)是管理商标的基本法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4)时效性的不同我国的《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的有效期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有效期为10年,期限届满均不得续展。而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期满可以续展注册,而且可以无制重复申请,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均为10年,因此商标权的有效期实质上可以是无限期的。显然,专利权和商标权是分属两种不同范畴的知识产权,有明显的不同点,分别受到《专利法》和《商标法》的保护。但是在特殊情况下,某一权利客体中的一部分会出现在另一权利之中。具体地说就是:当专利发明的名称和外观设计在符合《商标法》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而含有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图形及组合在符合《专利法》的情况下,也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由于专利权和商标权受各自相应法律的保护,当两者的权利人为不同一人时,则会出现专利权与商标权对抗冲突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的出现,可以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处理商标专用权与外观设计专利权权利冲突问题的意见》(1995年12月7日)的原则予以处理解决。“商标专用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是重要的知识产权,分别受《商标法》和《专利法》的保护。这些权利的取得,应当遵守《民法通则》中的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侵害他人的在先权利。” 著作权著作权(又称版权) 著作权是指作者依法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专有权。著作权同商标权一样,其保护的对象具有专有性、时效性和地域性的特征,两者权利人都有权将权利客体作为交易标的进行转让,都有权在受到不法侵害时,请求损害赔偿。著作权与商标权的主要区别为:(1)原始权利产生的途径不同著作权在我国同其他大多数国家一样,都是在作者的作品创作完成之后,即依法自动产生,而不需要经过任何主管机关的审查批准。而商标权在我国实行的是注册在先原则,只有经过最先申请注册并获主管机关的审查核准后,才能取得商标专用权。 (2)保护的对象和范围不同著作权的对象是作者所创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是有形资产。其作品包括以下形式:文学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美术、摄影作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对著作权的保护范围是指这些作品的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而商标权的对象是以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构成的注册商标,属无形资产。对商标权的保护范围以核准注册的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3)保护的目的不同著作权保护的是在文学,艺术和科学方面所创作的作品和与此相关的权益。其目的在于鼓励有益于社会的作品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和繁荣。商标权保护的商标,是具有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显著特征的标志。保护的目的是为了促进生产者保证商品质量和维护商标信誉,以保障消费者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公平竞争。(4)国家主管机关和适用法律不同我国《著作权法》(2001年10月27日第一次修订版)是管理著作权的基本法律。国家版权局是主管全国著作权的管理工作。我国《商标法》(2001年10月27日第二次修订版)是管理商标的基本法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是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5)时效性不同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公民作品的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如果是合作者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50年。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电影,电视,录像和摄影作品的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作品自创立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而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期满可以续展注册,而且可以无制重复申请,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均为10年。显然,著作权和商标权分属不同范畴的知识产权,有明显的不同点,分别受《著作权法》和《商标法》的保护。著作权和商标权在特殊情况下其中某一权利对象或其中一部分也有可能出现在另一权利之中。由于著作权是依法自动产生的,著作权人所享有的权利所及,不象商标权那样至少有“相同或近似的标识”并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可以参照衡量的范围,或者不象专利权那样有个“权利请求”划定保护范围。因此,著作权(版权)领域的“侵权”与否,非常难以确定,除了明显的逐字抄袭,认定侵权往往并非易事,耗时耗力各持理由。所以当著作权出现“侵权”纠纷的案例,若相应涉及有商标权或专利权的话,则往往从商标权或专利权上去着手解决会更为方便快捷些。 总之,著作权、商标权和专利权都是重要的知识产权,这些权利的产生,都必须遵守《民法通则》中的诚实信用愿则,不得侵害他人的在先权利。希望采纳
著作权和专利权的不同之处主要表现为:(1)保护的对象不同。(2)保护的条件和要求不同。(3)权利产生方式不同。(4)权利内容不同。(5)权利保护期限不同。
商标,简而言之,是用来区分商品或服务并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它是最常见的知识产权类型。专利是指受法律保护的发明创造,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三种类型。版权又称为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无论是商标、专利还是版权在注册申请时都需要进行人工审查,但基于三者不同的特点,审查的重点也不同:商标审查的是显著性,说的简单点就是能区分出来、跟别人不一样。比如美味牌苹果,就不具有显著性:由于美味是形容词,美味苹果涉及范围太广,这样的词不可能被某一家企业独占,也就无法被区分出来。除了显著性以外,商标还要审查相似性,即在相同类别下,不能存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在先申请。如果既有显著性又不存在相似商标,那么商标就差不多可以通过审查了。专利审查的重点是新颖性,说的简单点,就是这个技术是前无古人的。审查方法也很简单,一般通过查阅现有文献的方法来判断。如果现有文献查不到,那么说明这个专利就具有新颖性。版权相对特别,因为版权自作者完成之日起就获得了,不需要一个证书来证明自己的权利。看到这里很多人肯定要问,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做版权登记呢?其实,做不做版权登记,作者都享有版权,但谁是原作者就很难证明了。比如,你写了一篇文章,有一天别人用了,你怎么证明这篇文章就是你写的呢?如果你写完文章后,做了版权登记,别人再盗用你文章的时候,你就可以拿出版权证书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因此,版权登记,减轻了原作者的举证责任(如果不登记的话,原作者其实很难拿出令人信服的证据,或者说即便能拿出来,所花成本很高,还不如花几百块做个版权登记划算)。
专利权权属纠纷是指一项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后,当事人之间就谁应当是发明创造的真正权利人而发生的纠纷。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是利用人的智力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专利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专利机关按照相关规定授予专利申请人及其权利继承人在一定期限内实施其发明创造的独占权,具有专有性、地域性和时间性。著作权也称为版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和精神权的总称。商标权是商标所有人依法对其商标所享有的专有使用权。
上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知识产权局上面下载,什么都有
不可以,只能报发明,方法不是实用新型保护的客体,实用新型保护形状和结构
专利是一种合法的技术垄断,1,首先可以保护您的产品,2,有利于产品的宣传,3,可以通过转让专利赚取一定的钱,4,可以提高大家的知识产权意识,5,能带来经济效益。不过从我国的国情来看,有相当大一部分专利是垃圾专利。
职务发明专利权归属,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职务发明是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一)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二)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三)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包括临时工作单位;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第十三条专利法所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十二条 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一)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二)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三)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专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其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对权利要求书的撰写要求作了明确的规定,审查指南又对此作了更具体的规定,现分为实质性要求和形式要求两部分来加以说明。1、实质性要求按照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权利要求书撰写的实质性要求为:权利要求书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明地表述请求保护的范围。2、形式要求权利要求书除了需要满足上述实质性要求之外,尚需满足下述形式要求:(1)权利要求中包括几项权利要求的,应当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2)若有几项独立权利要求,各自的从属权利要求应当尽量紧靠其所引用的权利要求;(3)每一项权利要求只允许在其结尾使用句号,以强调其含义是不可分割的整体;(4)权利要求中使用的科技术语应当与说明书中使用的一致;(5)权利要求中可以有化学式、化学反应式或者数学式,但不得有插图;(6)除非绝对必要时,权利要求中不得使用“如说明书……部分所述”或者“如图……所示”等类似用语;(7)权利要求中通常不允许使用表格,除非使用表格能够更清楚地说明发明或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客体;(8)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可以引用说明书附图中相应的附图标记,但必须加括号,且附图标记不得解释为对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限制;(9)除附图标记或者其它必要情形必须使用括号外,权利要求中应当尽量避免使用括号;(10)权利要求中采用并列选择时,其含义应当是清楚的;(11)一般情形下,权利要求不得引用人名、地名、商品名或者商标名称。
按我国规定,权利要求书是申请发明专利的和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它是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要求保护的内容,具有直接的法律效力,是申请专利的核心,也是确定专利保护范围的重要法律文件。申请人可以自行填写或撰写,也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代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