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完善专利代理制度,维护专利代理行业的正常秩序,保障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依法执业,根据《专利法》和《专利代理条例》以及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依照《专利法》、《专利代理条例》和本办法对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人进行管理和监督。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应组织、引导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模范执行《专利法》、《专利代理条例》和本办法,规范执业行为、严格行业自律、不断提高行业服务水平。第二章 专利代理机构及其第三条 专利代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为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或者有限责任制专利代理机构。 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由3名以上合伙人共同出资发起,有限责任制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由5名以上股东共同出资发起。 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对该专利代理机构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制专利代理机构以该机构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第四条 设立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机构名称; (二)具有合伙协议书或者章程; (三)具有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合伙人或者股东; (四)具有必要的资金。设立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具有不低于5万元人民币的资金;设立有限责任制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具有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的资金; (五)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工作设施。 律师事务所申请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在该律师事务所执业的专职律师中应当有3名以上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第五条 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或者股东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 (二)具有2年以上在专利代理机构执业的经历; (三)能够专职从事专利代理业务; (四)申请设立专利代理机构时的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五)品行良好。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或股东: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在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尚未正式办理辞职、解聘或离休、退休手续的; (三)作为另一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或者股东不满2年的; (四)受到《专利代理惩戒规则(试行)》第五条规定的通报批评或者收回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的惩戒不满3年的; (五)受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除外)。第七条 专利代理机构只能享有和使用一个名称。 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应当由该机构所在城市名称、字号、“专利代理事务所”、“专利代理有限公司”或者“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组成。其字号不得在全国范围内与正在使用或者已经使用过的专利代理机构的字号相同或者相近似。 律师事务所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可以使用该律师事务所的名称。第八条 设立专利代理机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设立专利代理机构申请表; (二)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协议书或者章程; (三)验资证明; (四)专利代理人资格证和身份证的复印件; (五)人员简历及人事档案存放证明和离退休证件复印件; (六)办公场所和工作设施的证明; (七)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律师事务所申请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申请表; (二)主管该律师事务所的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同意其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函件; (三)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书或者章程; (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和资金证明; (五)专利代理人的律师执业证、专利代理人资格证和身份证的复印件; (六)办公场所和工作设施的证明; (七)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应当是在申请设立专利代理机构或开办专利代理业务之前的6个月内出具的证明材料。第九条 设立专利代理机构的审批程序如下: (一)申请设立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向其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经审查,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认为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认为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二)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申请,应当自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决定,通知上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并向新设立的机构颁发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和机构代码;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申请,应当自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30日内通知上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重新进行审查。 律师事务所申请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参照上述规定进行审批。
一、专利许可使用指的是什么?专利许可使用又称专利实施许可,通常以书面合同形式出现,这种合同被称作专利许可证、专利许可合同。有关这种合同的订立、履行也叫做许可证贸易。二、专利许可使用有哪些特征?专利许可使用,它具有以下特征:(1)专利许可使用是以专利权的有效存在为前提;(2)专利许可使用是以转让专利实施权为内容的交易;(3)专利许可使用在时间上受到专利权期限的限制;(4)专利许可使用在范围上受到专利权地域性的限制;(5)专利许可使用受到贸易策略、履行能力和销售组织等要素的限制;(6)专利许可使用在贸易伙伴、审批程序以及法律调整上受到限制。
该企业对该产品不能具有随心所欲的定价、供货等主导权利。 我过反垄断法有如下规定: (一)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二)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三)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四)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五)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六)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 如果存在上述行为的话,可能被认定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可能会被认定为垄断行为。被处以巨额罚款的。 具体的,你可以看看反垄断法。 专利的使用也要有个度的。本着公平的原则就没问题。
授予专利权一般需经过如下程序:1、申请人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提交申请文件;2、由专利局受理并初步审查、实质审查(仅限发明专利);3、经实质审查后发现没有驳回理由的,就授予专利权,发给专利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第三十四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第三十五条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第三十九条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不存在专利权包含著作权一说。著作权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所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著作权和专利权的不同之处主要表现为:(1)保护的对象不同。(2)保护的条件和要求不同。(3)权利产生方式不同。(4)权利内容不同。(5)权利保护期限不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著作权包括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版权,字体属于计算机字体库内容,平时在使用某系统时已经包含了其计算机字体库。
回答 您好百度律师为您服务 提问 如何查询专利申请状态? 回答 您好,查询专利申请状态的流程如下: 1、打开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 2、进入网站点击“专利审查信息查询”,进入“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页面; 3、点击“公众查询”下方的“公众用户注册”,填写相应的信息; 4、注册完成后回到“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页面,在右侧”公众查询“登录填写账号、密码及点击随机验证码后登录,进入后续页面; 5、依次点击”同意以上声明“、”继续“后就进入到了”案件信息查询“页面,在”申请号/专利号“、”发明名称“或”申请人“三项中任意输入一项信息和验证码即可进行查询; 6、点击左下方“费用信息”,如果出现“应缴费信息”为空白,且“已缴费信息”下只有申请费一项,则表示正在审查中,还未通过授权; 7、如果出现“应缴费信息”或“已缴费信息”下方有显示年费和印花税信息,则表示已通过授权,按要求缴纳专利年费和印花税后一段时间即可拿到正式的专利证书。 更多8条
专利技术转让需要增值税。营改增后,企业转让专利技术,属于无形资产,缴纳的增值税税率是6%。但是也存在一些免缴增值税的情况,如果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可以免缴增值税:一是技术内容与技术转让密切相关,是为技术转让而实施的售后服务,即技术转让合同中应该包括相关的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的条款;二是形式上这部分技术咨询或服务的价款与技术转让的价款是开在同一张发票上。只有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技术咨询与服务才能享受免税政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1、独占实施权:指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依法享有的进行制造、销售或者使用的专有权利;2、进口权:指将专利权人在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禁止他人未经许可或授权,以经营为目的的进口专利产品的权利;3、转让权:指专利权人将其获得的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的权利;4、实施许可权:指专利权人通过实施许可合同的方式,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并收取专利使用费的权利;5、放弃权:指专利权人在保护期限届满前的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声明或以不交年费的方式放弃其专利权的权利;6、标记权:指专利权人享有在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容器上、说明书上、产品广告上作上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权利。7、专利权的终止根据其终止的原因可分为:(1)期限届满终止:发明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20年,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10年,依法终止;(2)未缴费终止:专利权人未照规定缴纳或缴足年费及滞纳金的,专利权自上一年度期满之日起终止。8、如果错过了缴纳年费的时间,可以在期满日起六个月内补交,但要缴纳滞纳金。如果超过了六个月,可在收到专利权终止通知书两个月内向国家相关机构办理权利恢复手续,补交年费和恢复费。如果已经超过了上述时间,则专利权终止,无法恢复。9、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四川未知律师事务所答:专利;专利属于知识产权的一部分,是一种无形的财产,具有与其他财产不同的特点。(1)独占性。独占性也称排他性或专有性。它是指同一发明在一定的区域范围内,只有专利权人才能在一定期限内享有对其的制造权、使用权和销售权。其他任何人未经许可都不能对其进行制造、使用和销售,否则属于侵权行为。(2)区域性。区域性是指专利权是一种有区域范围限制的权利,它只有在法律管辖区域内有效。除了在有些情况下,依据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以及个别国家承认另一国批准的专利权有效以外,技术发明在哪个国家申请专利,就由哪个国家授予专利权,而且只在专利授予国的范围内有效,而对其他国家则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其他国家不承担任何保护义务。但是,同一发明可以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申请专利,获得批准后其发明便可以在所有申请国获得法律保护。(3)时间性。时间性是指专利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才有效。专利权的有效保护期限结束以后,专利权人所享有的专利权便自动丧失,一般不能续展。发明便随着保护期限的结束而成为社会公有的财富,其他人便可以自由地使用该发明来创造产品。专利受法律保护的期限的长短由有关国家的专利法或有关国际公约规定。目前世界各国的专利法对专利的保护期限规定不一。(知识产权协定)第三十三条规定专利“保护的有效期应不少于自提交申请之日起的第二十年年终”。(4)实施性。除美国等少数几个国家外,绝大多数国家都要求专利权人必须在一定期限内,在给予保护的国家内实施其专利权,即利用专利技术制造产品或转让其专利。
C 我觉得专利权人包涵其他三项。
专利权就是一种财产的保护,只要申请了专利别人就不可以使用。专利权也是一种文化知识的保护。三大特点主要是排他性,地域性,时间性。
“申请专利需要具备如下法定条件:1、主体适格。即申请人是专利权人或其授权的人;2、材料齐全;3、时间合适。即要在规定期限内申请专利局进行实质审查;4、客体适格。即专利要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2019年深圳专利申请流程是怎样的,发明人如果想为自己的产品申请专利,就需要按照流程提出申请,那么在深圳,2019年深圳专利申请流程是怎样的呢?2019年深圳专利申请流程2019年深圳专利申请流程是怎样的?深圳专利申请流程一、提交申请文件。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以及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等文件,并且应当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及其所属的类别。深圳专利申请流程二、审批1、初步审查。专利主管机关查明该申请是否符合专利法关于申请形式要求的规定。2、早期公开。专利局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专利局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3、实质审查。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3年内,专利局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专利局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4、授权登记公告。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专利局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深圳专利申请流程三、复审国家知识产权局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局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2019年深圳专利申请流程是怎样的?想要了解更多内容,欢迎拨打八戒知识产权在线客服。八戒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专注:商标、专利、版权、域名等知识产权业务方向。主营业务三大板块:常规知识产权、涉外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交易。互联网+知识产权行业的黑马型企业。
专利法第二十五条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福建省河豚鱼加工企业遭遇知识产权壁垒由于日本一进口商抢注河豚鱼加工技术专利,福建省河豚鱼加工企业将遭遇知识产权壁垒,面临生存危机。 据了解,日本人谐寿三是通过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去内脏河豚鱼加工发明专利”申请的,已于2005年初获得授权公告。此项专利申请得到批准,对福建省乃至全国涉及该专利技术的加工河豚鱼影响巨大,今后,福建省河豚鱼加工企业要向日本出口河豚鱼,就必须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50美元/吨。日本是我国最重要的水产品输出国,目前我国沿海省份仅福建、广东、浙江加工去内脏河豚鱼的企业就有50多家,年加工出口去内脏河豚鱼近3万吨。而该专利申请的河豚鱼加工技术是目前我国水产品加工行业普遍采用的传统加工工艺,河豚鱼出口大多属于微利经营,专利权人的申请得到授权,必将对我省乃至我国的河豚鱼加工企业带来巨大的冲击,我国相当一批以加工河豚鱼为主的企业面临生存危机,产品甚至可能被阻挡在日本市场之外,并且对于其他大量的水产品加工工艺也会带来争夺专利权的纠纷。 龙海嘉荣企业自1997年开始出口冷冻河豚鱼到日本,2000年11月开始加工去内脏河豚鱼出口日本。2000年底,日本荣水贸易株式会社谐寿三曾到嘉荣参观订货,2001年元月,谐寿三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注册“去内脏河豚鱼加工发明专利”,并于2005年1月12日获得授权公告。如果专利正式生效影响巨大,企业要向日本出口河豚鱼,必须经专利权人同意,并支付专利使用费,企业成本增加,同时还会泄漏商业秘密。嘉荣企业早在日本商人申请专利之前已掌握河豚鱼加工技术,为了打破行业垄断,维护行业利益,2005年4月25日,龙海嘉荣食品有限公司开始搜集有力证据,许多确凿证据的收集得到各级商检、海关、水产部门、省图书馆及当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不久,嘉荣企业正式委托厦门首创君合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向国家专利复审委员会申请复议。2006年5月15日,嘉荣企业到北京参加国家专利复审委员会开庭审理,据理力争,指证日本人申请的河豚鱼加工技术专利无效。之后,日本商人曾找到嘉荣企业让其撤诉,但嘉荣董事长高亚方认为赚钱要取之有道,不能为一己之利而放弃,要为中国人争光,嘉荣企业把“官司”打到底。 官司赢了河豚鱼畅游日本无障碍
1) 借无形资产 312000 贷银行存款 312000 2) 借无形资产 150000 贷实收资本 150000 3)A发生研究实验费用时 借管理费用 90000 贷原材料 50000 应付工资 30000 银行存款 10000 申请专利成功时 借无形资产 60000 贷银行存款 60000 4)收到特许使用费时 借银行存款 4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40000 结转其他业务支出 借其他业务支出 12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2000 5) 借银行存款 560000 贷无形资产 460000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28000 营业外收入 72000
专利申请必须要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授权要求才能获得授权,一般来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只需要通过初步审查就可以获得授权,授权率较高;发明专利必须要通过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才能获得授权,授权要求较高,存在一定风险。
有效的专利是指获得授权并在20年有效期内。申请已经受理、还没有通过实质审查、还没授权,当然不算“有效的专利”。
法律分析: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四十二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自发明专利申请日起满四年,且自实质审查请求之日起满三年后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就发明专利在授权过程中的不合理延迟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但由申请人引起的不合理延迟除外。为补偿新药上市审评审批占用的时间,对在中国获得上市许可的新药相关发明专利,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补偿期限不超过五年,新药批准上市后总有效专利权期限不超过十四年。
外观专利侵权判定标准是:1、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在要部上与专利外观设计基本相同,整体上属于近似,判定专利相似侵权成立;2、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专利外观设计完全相同,判定专利相同侵权成立;3、其他标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人民法院在认定一般消费者对于外观设计所具有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时,一般应当考虑被诉侵权行为发生时授权外观设计所属相同或者相近种类产品的设计空间。设计空间较大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一般消费者通常不容易注意到不同设计之间的较小区别;设计空间较小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一般消费者通常更容易注意到不同设计之间的较小区别。第十五条对于成套产品的外观设计专利,被诉侵权设计与其一项外观设计相同或者近似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被诉侵权设计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