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地〔1989〕34号)规定如下。专利权转让合同、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是属于技术转让范畴的,属于这类范畴的还有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的技术合同。有关项目包括:①有关科学技术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软科学研究项目。②促进科技进步和管理现代化,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技术项目。③其他专业项目。扩展资料: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1989年5月13日 (89)粤税三字第030号各市、县、自治县税务局、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或科委):现将国家税务局(89)国税地第034号《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作如下补规定,请一并贯彻执行。一、于技术开发合同的征税范围问题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研究、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技术承包合同。其具体的内容、范围,按“广东省技术交易合同登记办法”(见省科委、工商局、税务局、人民银行广东分行粤科字[1987]99号通知)规定的“广东省技术开发合同书”填写说明办理。二、关于计税依据问题各类技术合同应按所载金额计算缴纳印花税,但其中非技术性部分中有代钩原材料、设备和辅助人工金额的,在计税时可予以扣除。三、关于技术合同征税的管理问题为加强源泉控制,各类技术交易合同,应按规定到省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指定的技术交易合同登记处登记认定,并按规定在合同正本贴足印花。技术交易合同登记处代售印花税票并监督纳税人贴花。代售单位可按代售印花税票的金额提取5%的手续费。各地税务部门和技术市场管理机构要积极配合,建立监督纳税、代售印花税票等管理制度,做好技术合同印花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参考资料: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转发《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
一般来说,如果是企业使用过的专利权,出售产生的净损益计入其他收益账户; 如果不是企业使用过的专利权,出售产生的净损益计入营业收入账户。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应答时间:2021-04-26,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转让非专利技术所有权,也就是企业出售无形资产,应缴纳的税费仍然通过“应缴税金-应缴营业税”科目核算,只不过转让收入或者损失按照新的会计准则是通过营业外收入或者营业外支出核算,而不是通过其他业务收入或者其他业务支出。
而如果某公司转让一项技术专利的使用权,由于一般技术专利的使用权是进入到无形资产中去的,所以应该做的分录是借银行存款10万贷其他业务收入10万。另外再根据照片上这个专利权使用权的价值,转到其他业务成本中就可以了。
属于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出售无形资产收益、债务重组利得等,而转让一项专利技术所有权取得收入属于出售无形资产收益,所以应该计入营业外收入。专利权的转让视为销售,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纳税范围,因此转让专利权也是需要纳税的。转让专利收入需要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缴纳营业税、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同时按转让专利收入扣除相关税收、费用后,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目缴纳20%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如果是出售专利所有权,属于让渡资产所有权取得的收入,如果公司的主营业务不是专门卖专利,则该收入属于偶然发生的利得,该项收入在会计上应计入营业外收入。如果是出售专利使用权,属于让渡资产使用权取得的收入,如果该业务不是贵司的主营业务,该项收入在会计上应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1,专利权人和发明人都可以是多人。2、专利权人为多人时,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权利都一样,有约定从其约定。无约定的,举例:专利权人A B C;专利权人自己实施专利赚钱归专利权人;比如,A自己生产专利产品,收益全部归A。三个专利权人都有普通许可他人生产的权利,比如B把专利普通许可给了Z,Z交纳的专利使用费,要在A,B,C三人之间平均分配。有约定的除外。转让专利所得利润也应该在三人间平均分配。3、发明人享有名誉权,对专利权本身没有权利。但是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如果是职务发明,则有得到企业奖励的权利。没有限制。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八条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望采纳!
损失计入资产处置损益,借:银行存款 累计摊销 贷:无形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资产处置损益(借贷方差额)
1、整体的专利转让,实施独占许可,所谓的转让专利的所有权,10年的自主产权。如专利权人(发明人)将整体专利转让给一个企业,在双方签订转让合同之后,发明人(专利权人)仅剩发明权。2、专利实施排他许可,是一家企业买断该专利,仅专利权人与这个家企可以使用该项技术,不可以将该专利再次转方给第三方。3、专利实施普通许可,是专利权人授权于某个企业或个人生产该专利,亦可授权多家企业或个人。
分企业和个人,个人属于特许权使用费缴个税
转让非专利技术所有权,也就是企业出售无形资产,应缴纳的税费仍然通过“应缴税金-应缴营业税”科目核算,只不过转让收入或者损失按照新的会计准则是通过营业外收入或者营业外支出核算,而不是通过其他业务收入或者其他业务支出。
答:转让一项专利权的损益25万,应选D
法律分析: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地[1989]34号)第一条“技术转让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和非专利技术转让。为这些不同类型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凭证,按照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的规定,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目、税率。其中,专利申请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合同,适用‘技术合同’税目;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所书立的合同、书据,适用‘产权转移书据’税目”之规定,专利申请权以及非专利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合同,不同于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所书立的合同、书据,对于前者应适用“技术合同”税目按万分之三税率缴纳印花税;而后者,则应适用“产权转移书据”税目,按万分之五的税率计算缴纳印花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答案:(1)确定利润分成率①确定专利重置成本:80×(1+25%)=100(万元)②专利约当投资量:100×(1+400%)=500(万元)③乙企业资产约当投资量:4000×(1+5%)=4500(万元)④利润分成率:500/(4500+500)×100%=10%(2)确定评估值①确定每年利润额:第一、二年:(500-400)× 20=2000(万元)第三、四年:(450-400)× 20=1000(万元)第五年:(430-400)×20=600(万元)②确定分成额:第一、二年:2000×10%=200(万元)第三、四年:1000×10%=100(万元)第五年:600×10%=60(万元)③确定评估值:=200×0.9091+200× 8264十100×0.7513+100×O.6830+60×O.6209=82+28+13+3+254=784=528(万元)
使用权是其他业务收入如果全部转让就不是了
如果是出售专利所有权,属于让渡资产所有权取得的收入,如果公司的主营业务不是专门卖专利,则该收入属于偶然发生的利得,该项收入在会计上应计入营业外收入。如果是出售专利使用权,属于让渡资产使用权取得的收入,如果该业务不是贵司的主营业务,该项收入在会计上应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无偿转让就不必要合同了,你直接办理著录变更即ok。
转让专利的使用权属于无形资产的出租问题,具体的会计分录分为以下几步: 1、取得出租收入: 借:银行存款金额 贷:其他业务收入金额 2、结转应交营业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金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金额 (应交营业税金额=租金×营业税税率) 3、摊销专利权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金额 制造费用金额 贷:累计摊销金额 (如果是生产产品的专利权,需要先计算出单位产量摊销额,然后将摊销额分为出租应承担的和自用应承担的。 单位产量摊销额=该专利权的初始成本÷预计生产产品产量 出租专利权应负担的摊销额=出租企业产量×单位产量摊销额 自用专利权应负担的摊销额=本企业产量×单位产量摊销额) 注意:企业出租无形资产后,无形资产的摊销根据重要性原则一般有以下几种方法: 1、全部计入其他业务成本,由取得的收入来补偿; 2、一部分计入其他业务成本,由取得的收入来补偿,另一部分计入管理费用或制造费用等。3、全部计入管理成本或制造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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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转让合同合同效力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当事人依法订立的专利转让合同,自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若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情形的,该合同效力待定。若该合同违反法律规定,或损害国家、社会公众利益的,则合同无效。【法律依据】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第三十四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