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专利收入需要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按照6%缴纳增值税、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同时按转让专利收入扣除相关税收、费用后,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目缴纳20%个人所得税。收入扣除缴纳的相关税金(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后,区别不同收入分别处理:(1)、不到4000元的,扣除费用800元:应纳税所得=收入-800元(2)、收入超过4000元的,扣除20%的费用:应纳税所得=收入*(1-20%)(3)、应纳税款=应纳税所得*20%
如果是要评职称,最好要授权未下证的专利,这样会好用点
而如果某公司转让一项技术专利的使用权,由于一般技术专利的使用权是进入到无形资产中去的,所以应该做的分录是借银行存款10万贷其他业务收入10万。另外再根据照片上这个专利权使用权的价值,转到其他业务成本中就可以了。
法律分析:专利技术转让应当交增值税,因为专利技术属于无形资产。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专利转让需要个人与公司双方签署《专利权转让合同》,然后递交给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在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时,应当提交如下材料:1、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2、自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著录项目变更费200元。3、证明材料(《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权人因权利的转让或者赠与发生权利转移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转让或者赠与合同。该合同是由单位订立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公民订立合同的,由本人签字或者盖章。有多个专利权人的,应当提交全体权利人同意转让或者赠与的证明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金融类的是不可以开增值税发票的参考资料: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的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二)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行为。 实行增值税退(免)税办法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身份不具备或未能证明身份的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三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二)应当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而未办理的。 三、可开普通发票的服务行为 试点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提供旅游服务,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对外支付旅游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其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四、金融商品转让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的规定,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技术转让费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技术转让费支出,计入无形资产。
转让专利收入需要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按照6%缴纳增值税、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同时按转让专利收入扣除相关税收、费用后,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目缴纳20%个人所得税。收入扣除缴纳的相关税金(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后,区别不同收入分别处理:(1)、不到4000元的,扣除费用800元:应纳税所得=收入-800元(2)、收入超过4000元的,扣除20%的费用:应纳税所得=收入*(1-20%)(3)、应纳税款=应纳税所得*20%
可以转让。申请前,申请中,申请获得授权后都是可以转让的,只是转让的权利性质不同。在申请前,可以作为技术转让,也可以转让申请专利的权利。申请中同样可以作为技术转让,也可以转让专利权,因为虽然还没有授权,但是申请专利的技术还是您的,授权只是获得国家的认可,通过技术公开来获取保护。申请获得授权后就可以转让专利权呢,要到专利局办理变更。转让的价格、条件,还有如果没有获得授权后的纠纷处理,都可以在您的转让合同中予以约定。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法律出版社《法律生活常识全知道系列丛书》
个人转让专利,需要交税。1、转让专利收入需要按照“转让无形资产”缴纳增值税和附加税费(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2、转让专利收入扣除相关税收、费用后,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综合所得。
这问题很含糊,专利的价值的话靠企业自己去评估,如果企业评估不了就去找第三的评测机构来评估,法律效应只要去在专利局取得了专利证书及具备法律效益。转让很简单双方签署转让协议然后在专利局备案即可。
法律分析:试点纳税人申请免征增值税时,须持技术转让、开发的书面合同,到试点纳税人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并持有关的书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文件报主管国家税务局备查。而免交增值税需要满足:一是技术内容与技术转让密切相关,是为技术转让而实施的售后服务,即技术转让合同中应该包括相关的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的条款;二是形式上这部分技术咨询或服务的价款与技术转让的价款是开在同一张发票上的。只有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技术咨询与服务才能享受免税政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二)避孕药品和用具;(三)古旧图书;(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收增值税。甲技术开发咨询公司向我国境内乙企业转让一项专利,取得技术转让收入240万元,技术咨询收入60万元,已履行相关备案手续,另转让与专利技术配备使用的设备一台并收取技术服务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设备含税价为50万元,技术服务费含税价为20万元。该企业应交增值税就是: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证增值税,但是转让的设备以及因转让设备提供的服务不享受免税的优惠政策,需按照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该企业的销项税额=50/(1+17%)×17%+20/(1+6%)×6%=40万元。扩展资料: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因此,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全部免征增值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得500万元以内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与营业税及“营改增”后的增值税免税政策不同,对于技术转让收入的所得税优惠并不都是全部减免。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
专利转让同样是需要缴纳一定的税点的,因为专利技术可以交易就想一件商品一般。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提供专利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按照特许权使用费计算个人所得税,如果是转让专利的所有权,按照财产转让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为转让收入扣除专利权研发成本及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的税率计算应纳税款。个人转让专利,不同类型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凭证,按照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的规定,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目,税率。专利申请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合同,适用"技术合同"税目;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所书立的合同,书据,适用"产权转移书据"税目。自然人转让专利技术,属于销售无形资产范围,增值税适用3%征收率。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随同增值税一并征收。
专利转让税费是专利转让的税费:1、转让专利收入需要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缴纳营业税、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2、同时按转让专利收入扣除相关税收、费用后,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目缴纳20%个人所得税。专利转让可分为专利申请权转让和专利所有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是指专利申请权人将其拥有的专利申请权转让给他人的一种法律行为。专利所有权转让是指专利权人将其拥有的专利权转让给他人的一种法律行为。在专利转让中,专利申请权人或专利权人为转让方,获得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为受让方,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登记。通过转让合同取得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合同当事人,即成为新的专利申请权人或专利权人,可以行使自身的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专利是通过寻找企业或者寻找一些创业报纸,专利中介机构,网络平台进行转让,引导投资人购买专利,如颇具好评的三方合作模式。转让专利要注意以下几点:1、正确评估自己的专利价值,太高的价格会吓跑投资者。2、技术成熟,有样品,有相关的视频给投资者看。3、有详细的策划,并写好相关策划书。4、专利已经授权,未经授权的专利一般不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第四十七条 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调解书,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依照前款规定不返还专利侵权赔偿金、专利使用费、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
专利权转让的相关要求和规定主要有: 一、专利权必须处于有效状态,最好没有任何权利纠纷; 二、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协议,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登记; 三、经登记公告后,专利权才发生真正的转移; 四、受让方不能要求重新打印专利证书,可以通过著录项目变更确定新的专利权人; 五、受让方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剩余年度的年费,以维持专利权的持续有效。
法律分析:专利技术转让需要增值税。营改增后,企业转让专利技术,属于无形资产,缴纳的增值税税率是6%。但是也存在一些免缴增值税的情况,如果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可以免缴增值税:一是技术内容与技术转让密切相关,是为技术转让而实施的售后服务,即技术转让合同中应该包括相关的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的条款是形式上这部分技术咨询或服务的价款与技术转让的价款是开在同一张发票上。只有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技术咨询与服务才能享受免税政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当然是可以查到的,专利转让必须要得到专利局的许可才能生效。也就是说专利局是有记录的。想要查询转让后的专利内容可以在国家专利网上查询详细的信息。
法律分析:1、签订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是指转让方将其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转让给受让方,而受让方支付约定的价款所订立的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合同名称、发明创造名称、发明创造种类、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技术情报和资料清单、专利申请被驳回的责任、价款及其支付方式、违约金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争议的解决办法等。2、专利局公告,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3、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若专利申请人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专利申请权的转让必须经全体权利人同意;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批准。对于已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的专利申请权转让,可以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专利申请权转让证明"。专利申请权转让证明只向专利申请的权利人出具。办理专利申请权转让证明需交纳相应费用并根据以下情况提交相应文件:1)、申请人或代理人办理专利申请权转让证明的,需提交申请人或代理机构签章的"办理文件副本请求书"。2)、申请人当面办理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需要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委托关系证明和申请人身份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十条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我国法律对专利转让合同范例有哪些做了明确规定,而且专利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如果没有依照法律的规定对专利进行转让,就会构成侵权,那么在实际操作中有哪些专利转让合同范例供我们参考呢? 01 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应当提交 1、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 2、 证明材料(《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权人 因权利的转让或者赠与发生权利转移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转让或者赠与合同。该合同是由单位订立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公民订立合同的, 由本人签字或者盖章。有多个专利权人 的,应当提交全体权利人同意转让或者赠与的证明材料。 3、自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著录项目变更费200元。 02 专利转让合同申请的注意事项 第一,我国《专利法》对确定专利申请权的归属有如下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设计人。在中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的工作人员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设计人。两个以上单位协助或者一个单位接受其他单位委托的研究、设计任务所完成的创造发明,除另有协议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完成或共同完成的单位。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权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者。 第二,专利申请权的转让,原则上是自由的。中国单位或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应采书面形式,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后生效。 第四,订阅该合同前,转让方已经实施该发明创造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转让方应在合同生效后停止实施。 第五,该合同不影响转让方在合同成立前与他人订立的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的效力。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原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约定的原转让方的权利和义务转由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的受让方承担。 第六,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的受让方就该发明创造申请专利被驳回的,无权要求转让方返还价款,但转让方侵害他人专利权或专利申请权的情况除外。 特别提示 若想了解更多资讯都可以访问酷知网(),酷知网为您提供免费的查询,希望能帮助到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