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专利的使用权是其他业务收入,转让专利的所有权是资产处置损益
营业外收入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种收入。 作为营业外收入,必须同时具备两个特征:一是意外发生,企业无力加以控制;二是偶然发生,不重复出现。 营业外收入不影响利润表的营业利润,但影响利润总额。也正是说明营业外收入和企业正常营业无直接关系。 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所有通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入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流入。 其他业务收入是企业从事除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具有不经常发生,每笔业务金额一般较小,占收入的比重较低等特点。出售专利权 符合营业外收入。
可以转让,只要双方签订转让合同
借:银行存款20万 贷:营业外收入5万 贷:无形资产15万 借:营业外支出 1万贷:银行存款1万
依法规范,实事求是,即可
回答 您好,我是律临平台的律师,稍等我阅读完您的问题后给您解答 不可以的 提问 伱好 回答 利授权除了要满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这三个条件之外,还需要形式上符合法律规定,比如要公开充分。 公开充分就是要使公众能能按照您的专利说明书重现该发明内容,当然效果不一定有您的疗效好,但是应该基本实现发明目的。 作为药品专利,需要公开复方的组分,组分的含量范围、药物的制备方法、使用方法、有效量,还需要相应的效果证明,比如动物试验和/或临床试验。 提问 这个可以通话不? 回答 可以的,但是电话咨询是额外的费用 这个是文字咨询 提问 申请专利后,专利该如何保护 回答 《专利法》第十三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即通常所说的临时保护)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五条规定,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请求,可以对下列专利纠纷进行调解: (四)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的纠纷; 对于前款第(四)项所列的纠纷,当事人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调解的,应当在专利权被授予之后提出。 由于发明专利是先公开后审查,在公开后到授权前的这段时间,申请人并没有获得专利权,也就无法行使专利的排他权。 需要注意的是,我国专利法规定,专利权自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之日起生效,也就是授权以后才生效。这也就是说,从公布到授权之间这一段时间内,发明内容无法获得专利保护。 亲,您仔细看一下这下保护措施 提问 看到同类产品,疑似侵权,可不可以直接投诉 可否有效? 回答 可以投诉,也可以起诉解决要求赔偿的 提问 只能是见到产品疑似侵权,但具体人家的生产情况我并不知道 回答 好的,那可以投诉的 更多20条
要么自己实施,要么转让许可给别人实施,因为实施后才叫做成果转化,不然就是一张纸而已。
转让专利的使用权属于无形资产的出租问题,具体的会计分录分为以下几步: 1、取得出租收入: 借:银行存款金额 贷:其他业务收入金额 2、结转应交营业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金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金额 (应交营业税金额=租金×营业税税率) 3、摊销专利权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金额 制造费用金额 贷:累计摊销金额 (如果是生产产品的专利权,需要先计算出单位产量摊销额,然后将摊销额分为出租应承担的和自用应承担的。 单位产量摊销额=该专利权的初始成本÷预计生产产品产量 出租专利权应负担的摊销额=出租企业产量×单位产量摊销额 自用专利权应负担的摊销额=本企业产量×单位产量摊销额) 注意:企业出租无形资产后,无形资产的摊销根据重要性原则一般有以下几种方法: 1、全部计入其他业务成本,由取得的收入来补偿; 2、一部分计入其他业务成本,由取得的收入来补偿,另一部分计入管理费用或制造费用等。3、全部计入管理成本或制造费用。
法律分析:具体来说,专利法明确规定,登记是专利转让生效的条件。只有经过登记,专利权才会发生移转。而公告的作用在于方便公众了解专利权的状态,因此对于权利的转让不具有效力。所以,专利权转移是从登记之日发生效力,而不是从公告之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1、专利的申请人在专利授权后就是专利权人。他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生产、销售……。2、专利的发明人是作出发明创造的人。发明人有署名权和获得奖励的权利。其它的权利都归专利权人。3、多个专利权人的话,对专利权是共同共有。4、多个发明人,从专利法角度看,没有先后顺序。但是,如果你要申报职称、项目什么的,人事部门和项目评审部门的人都会用看论文作者的习惯来看专利的发明人。
(1)专利申请权,是指发明创造者就其所作出的发明创造向专利机关请求授予其专利权的一种请求权。专利权,是指发明创造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条件时,由专利局依据申请人的请求授予其排他的独占性权利。(2)提出专利申请是取得专利权的必经程序和必要前提,只有对某项发明创造拥有合法的申请权,才有可能据此取得专利权。但拥有专利申请权未必就必然取得专利权。若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不具备授予专利的条件时,专利申请人则因为该发明创造未被授予专利而不能转化为专利权人。专利申请人可能众多,但只有一人可能转化为专利权人。
利法第第二十二条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发表文章和签署论文著作权转让协议是两件事,没有直接关系。你提到的可能是有些杂志为了自己以后使用方便,强行要求论文作者签署的霸王协议。这种协议的签署对你的享有的权利有所侵犯,最好不要签署。你发的是哪一个核心期刊,我给你查一下
如是指国知局的话,在申请人递交的技术专利当中,并不是每个申请都能授权的。尤其是发明专利。审查特别严格。如果您的技术存在一些问题,国知局就不会授予专利的。如是可以授权专利技术,那国知局就会先给申请人发一份办理登记通知书。拿到了办理登记通知书,并且授权公告,这个技术才能成为专利。申请专利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必须同时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申请专利的外观必须不属于现有设计并具有美感。此外,专利还需要以一种清楚、简明的法律语言来界定其保护的范围。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不必一定是全新的开拓性的发明,对已有产品或方法的改进也具有可专利性。专利的内容包罗万象,渗透机械、电子、通信、医药、化学、生物、农业林业等各个领域,从家用电器到航天飞船、从中草药配方到基因治疗、从发光二极管到超级计算机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的内容来看,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有以下四点: 1、保护客体不同: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用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2、保护期限不同: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为10年,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都是从申请日起算的。 3、创造性要求不同:发明专利需要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而实用新型专利只需要具备“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其创造性水平要求比发明要低。 4、审批程序不同:实用新型只进行形式审查,而对发明专利除了形式审查之外,还需要进行实质审查,因此授权时间也更长。
第一阶段(1985年4月1日~1988年)以中国专利制度建立为起点,形成申请号、公开号/审定号或公告号、专利号均相同的“一号制”编号体系;第二阶段(1989年~1992年)上阶段实施的“一号制”编号体系导致文献缺号跳号现象严重,形成公开号、公告号、审定号各不相同的“三号制”编号体系;第三阶段(1993年~2004年6月30日)我国处于加入PCT的准备阶段,1992年专利法第一次修改,取消审定号;第四阶段(2004年7月1日-今)专利申请量急剧增加,专利文献编号体系全面升位,公开号和公告号使用相同的编号体系。
Patent,英文的意思是专利、专利权; 专利品; 专利证。
专利
我国专利申请是申请授权制;申请 ≠授权,只有授权之后,您的技术方案才可以称为专利,没授权的只能叫做技术方案。通常所说发明专利仅仅是说您的技术方案符合发明专利申请的条件。实质上的授权发明才是专利。
专利发明人 指的是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通俗点讲,就是这个发明创造是某个人或者某些人完成的, 这些人被称为发明人 ,注意发明人只能是 自然人; 设计人: 这个和专利发明人的概念类似,不过设计人是相对于 外观专利而言的; 专利权人:指的是拥有这份专利的权利的所有人及持有人,请注意,这里的人可以是单位;专利发明人不一定是专利权人,因为这里牵扯到一个职务发明的问题,职务发明的专利权属于单位,当然如果之前有约定,从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