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护对象不同。专利保护发明创造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而版权保护完成的作品;2、产生方式不同。专利权以授权而产生,版权自作品完成时自动产生;
回答 您好,我是平台合作律师,已经收到了您的问题,很高兴为您服务。 一、保护对象不同 外观专利:保护对象是工业产品的设计,即工业产品的色彩、图案及外形设计。 著作权:保护对象是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二、权利内容不同 外观专利:由财产权构成,主要包括实施权、许可他人实施权、转让权。 著作权:由人身权和财产权两部分构成。人身权部分又称著作精神权利。财产权部分则主要包括使用权、许可使用权力、转让权、获得报酬权等。 三、获权前提不同 外观专利:要求独一无二的首创性。 著作权:只要是独创的作品,不论其是否与已发表的作品相似,均可获得独立的著作权。 四、取证途径不同 外观专利:向国家专利局提出申请,通过审查办理手续后授权发出《外观专利证书》。 著作权:向中国版权中心提出申请,登记后发出《作品登记证书》。 五、保护区域不同 外观专利:遵循地域性保护原则。 著作权:我国登记的著作权在172个缔约国享受国民保护待遇。 更多14条
专利和版权的区别是什么? 概念不同:版权其实就是著作权,是指著作权人对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专利权是因特定的发明创造而享有的对发明物品依法享有的权利 主体不同:著作权的主体又称著作权人,是指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分为以下几类: (1)根据著作权的取得方式不同,著作权主体可以分为原始主体和继受主体 (2)根据主体享有著作权的完整程度不同,可分为完整主体和部分主体 (3)以著作权人所具有的国籍为标准,可以将著作权分为内国主体和外国主体 专利权的主体是专利权人,即享有专利法规定的权利并同时承担义务的人我国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依法定程序申请专利,成为专利的主体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也可以成为我国的专利权人 3客体不同:著作权的客体即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以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具体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如演讲、报告、授课、法庭辩论等;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计算机软件; (9)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作品 专利权的客体:是指符合专利条件的发明创造,具体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创造是一种智力劳动从民法的角度看,发明创造活动是一种事实行为,不受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因此,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可以从事发明创造活动并因此获得专利权 我国专利法对发明创造规定如下: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造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又称小发明或者小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专利是一种独创几何实物,有立体感。经过国家商标局申请以后获得的专利权利。版权的话,属于著作权。
专利和专有技术的主要区别是什么?专利技术,顾名思义,是指被处于有效期内的专利所保护的技术。根据我国专利法对专利的分类,主要是包括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所保护的技术。专有技术,又称秘密技术或技术诀窍,是指从事生产、管理和财务等活动领域的一切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秘密知识、经验和技能,其中包括工艺流程、公式、配方、技术规范、管理和销售的技巧与经验等。那么专利和专有技术的主要区别是什么?下面请您仔细阅读小编为您整理的专利和专有技术的主要区别是什么的相关资料。专利和专有技术的主要区别专利和专有技术的主要区别是什么?专利技术与专有技术虽然都含有技术知识在里面,但是在法律上两者是有重大区别的,专利和专有技术的主要区别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专利和专有技术的主要区别(1)保密性不同:按照各国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人在申请专利权时,必须把发明的内容在专利申请书中予以披露,并由专利主管部门在官方的《专利公告》上发表,公诸于众。但专有技术则尽量保密不予公开,一旦丧失秘密性,就不能得到法律保护。专利和专有技术的主要区别(2)时效性不同:专利技术有法定期限,其中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专有技术则不然,专有技术没有期限。专有技术具有秘密性,只要该技术未公开,专有技术人就可以一直独自享有该技术。专利和专有技术的主要区别(3)地域性不同:专利技术在批准授权的地域内受保护,具有地域性特点,一个国家依照其本国专利法授予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法律管辖的范内有效,对其他国家没有任何约束力。专有技术没有地域性。只要该技术未公开,专有技术所有人可以在世界任何国家独占使用此项技术,不受任何地域的限制。专利和专有技术的主要区别(4)法律保护不同:专利技术的保护有专门的法律保护及《专利法》的保护,一个人一旦取得某项专有技术的专利权,该专有技术就受我国专利法保护。专有技术是一种无形的知识财产,它主要靠保密手段来保护。专有技术受法律保护的力度远比专利技术受到法律保护的力度小。
核心力量这样练,不怕支撑不稳定
看问题有解决没有及解决方案是否可行及实用是经过论证过的吗
核心力量训练指的是一种力量训练的形式。所谓“核心”是人体的中间环节,就是肩关节以下、髋关节以上包括骨盆在内的区域,是由腰、骨盆、髋关节形成的一个整体,包含29块肌肉。核心肌肉群担负着稳定重心、传导力量等作用,是整体发力的主要环节,对上下肢的活动、用力起着承上启下的枢纽作用。强有力的核心肌肉群,对运动中的身体姿势、运动技能和专项技术动作起着稳定和支持作用。所以,凡是姿态优美挺拔、身体控制力和平衡力强的人,核心肌肉群肯定受过很好的训练。核心肌肉是指环绕在我们躯干周围的肌肉,包括腹肌,髋部肌群,与脊椎,骨盆联结的肌肉。当我们手和腿活动的时候,这些核心肌肉会帮助身体保持稳定,也可以使身体保持正直。也有人称这些肌肉为“能量来源”(Power House)。因为整个人体排列就好像一个运动链一样,而核心部位它连接了人体的上下两个部分,好像是一座桥。如果这座“桥”出现了问题,那麽很有可能会导致上/下半身乃至整个运动链出现问题。 在核心肌肉当中有两部分肌肉需要特别关注。其中之一是腹横肌:是四块腹肌中最深层的肌肉,它的肌肉纤维是横向的,所以当它收缩时,好象腰带一样,压缩内脏,给背部以支持。强有力的腹横肌对於预防腰背损伤和提高运动表现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有一个很好的方式可以体会到哪里是深层的腹肌,当你大笑时,下腹部向内收缩震动的部位就是腹横肌。收缩腹横肌,可以想像将肚脐用力靠向脊椎,用力向内收。 除此以外,核心部位肌肉中还有骨盆底部肌肉非常重要。这些肌肉联结在骨盆的底部,由多层肌肉交错构成,收紧这些肌肉时,可以增大腹内的压力以及协助收缩腹横肌,从而起到稳定身体的作用。收紧这些肌肉的感觉,就好像你要去上厕所,但是却忍住不去时的感觉。你可以想像骨盆底部肌肉好像一部电梯,从一楼升到二楼再升到叁楼,然後慢慢一层层下降,回到一楼。通过这样的想像,可以有效的练习收紧这些肌肉。训练方法平衡垫站立。单足站立于平衡垫或软垫上,保持身体稳定。进一步还可以将眼睛闭上,这样对于本体感受神经的刺激会更为强烈,会给核心稳定带来更多的挑战。单腿蹲。单腿站立,屈髋向下蹲,保证支撑脚全脚掌着地。再增加难度,可以站在平衡垫或软垫上完成下蹲动作。健身球俯卧撑。两手打开放在健身球上,手在肩的下方,初学者可以采用手肘放在球上的方式降低难度,或者可以两脚分开宽一些。向下落的时候,不要让胸部碰到球。起来的时候,肘关节不必伸直,保持身体从头到脚是一条直线,腹部收紧,不要塌腰。平衡垫平衡式。坐在平衡垫或软垫上,以尾骨支撑保持平衡。双手撑在身体后侧,腰腹肌肉收紧,慢慢抬起一条腿,再抬起另外一条腿,两手离开地面。腰背要伸直。保持平衡。双腿置于平衡球上的支撑练习。将两腿并拢置于平衡球上,两手撑地,手臂与身体成90度夹角;脊柱保持正常位置,与地面平行;控制身体不改变任何夹角;保持均匀的呼吸,不要憋气。进一步加强动作难度,可以采用单手支撑。6.平衡垫俯卧撑将平衡垫放在地上与肩同宽的位置,两手放在平衡垫中心,进行俯卧撑的动作。身体从头到脚保持一条直线,下落到肘关节90度角。起来时注意肘关节不要超伸。7.健身球俯卧撑 两手打开放在健身球上,手在肩的下方。注意让球上的横纹与手的方向相反,这样可以增大摩擦力。减少手滑脱的危险。对於初学者可以采用手肘放在球上的方式降低难度,肘关节不要超伸,保持身体从头到脚是一条直线。腹部收紧,不要塌腰。8.跪球平衡 腹部收紧,用手扶好球,控制身体稳定,跪上球,同时加紧大腿,两手交叉放於胸前,保持平衡。9.健身球反向划船双脚放在健身球上,两腿分开与髋同宽。仰卧躺在杠铃杆下方,握住杠铃略宽於肩。腹部收紧,,拉动身体向上直到肘关节成90度角,整个身体始终保持一条直线,肩带下压缩回,向上时胸部不要碰到杠铃杆。身体有控制的下落还原。10.平衡垫平衡式 坐在平衡垫上,以尾骨支撑保持平衡。双手撑在身体後侧,核心肌肉收紧,慢慢抬起一条腿,再抬起另外一条腿,两手离开地面。腰背要伸直。保持平衡。 总结 以上介绍了10种核心部位肌肉的训练方法,主要是利用不稳定性因素对肌肉和神经的刺激,从而达到提高核心稳定性的目的。无论是在日常生活还是竞技运动中,核心部位的稳定性都是不容忽视的,作为一名教练,通过这篇文章,你可以掌握到一些核心稳定性的训练原则,运用你的创造力,可以开发出更多地训练动作,更好的帮助你的会员。
专利的申请类型有三种分别是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只要具备申请条件,然后提交的申请资料也没有问题,那么就可以顺利通过审核。到时候国家知识产权局会授予申请人专利权。
专利公开日,即专利在网上公开,可以查询到的时期,在专利未公开之前是无法查询到专利的申请文件的。专利提前公开一般为申请后的半年左右就可以在网上查询,如未提提前公开,即需要到申请后的一年半左右才可以查询到专利申请信息,且只有发明专利才有公开之说。专利授权日,即专利被授权的日期,此时需要缴纳授权登记费,缴费后即可下发专利证书。专利公开日:公开是发明专利申请审查的一个程序,目的在于让公众知道有人想要申请被公开的发明,从公开到授权之前,任何人都可以向专利局递交能够证明被公开专利申请不具备新颖性或创造性的材料,这样做的目的应该是利用社会公众力量来对专利申请进行审查吧。专利申请被公开一段时间后,专利局才会对专利申请进行正式审查,比如权利要求书是否清楚,说明书是否充分公开,发明是否具备三性,同一个申请中的多个发明之间是否具备单一性等,在申请满足以上要求后,就可以授权了。专利授权:专利(Patent)是专利权(Patent Right)的简称,即国家依法在一定时期内授予发明创造者或者其权利继受者独占使用其发明创造的权利。专利是一种使申请人能够通过其发明创造获得利润的法律制度。在专利保护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法条: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着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释义:本条是对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的实质要件的规定。 一、按照本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必须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二、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判断是否具有新颖性的时间界限,以提出专利申请的申请日为基准。按照本法有关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 判断是否具有新颖性,以申请专利的发明或实用新型是否已经公开,成为已知技术为准。凡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则符合新颖性条件。 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是否已由他人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专利文件中,防止抵触申请。如果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以相同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之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即出现抵触申请时,为避免对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重复授权,则视先申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为后申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现有技术,后一申请则不具备新颖性。 三、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着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判断一项申请专利的发明是否符合创造性的标准,是该项发明是否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着的进步。 判断一项申请专利的实用新型是否符合创造性的标准,相对于发明专利来讲,要求要低一些,只要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即可,不要求突出和显着。 四、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能够制造。作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应当是可以实现的,即如果该发明的目的是制造一种产品,那么这一产品就必须能够按照发明的技术方案制造出来。 能够使用。作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必须能够实施。如果发明是一种工艺方法,则这种工艺方法应当可以在工业生产中使用。 能够产生积极的效果。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同现有技术相比,其所产生的经济、技术和社会的效果应当是积极的和有益的。明显无益、脱离社会需要、严重污染环境、严重浪费能源或者资源、损害人身健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具备实用性。 必须具有再现性。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为一种技术方案应当可以重复实现。即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根据公开的技术内容,能够重复实施专利申请中为达到其目的所采用的技术方案。
根据专利法22条,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五条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符合这些条件,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就可以授予专利了。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即只有符合“三性”要求的发明和实用新型才有可能获得专利权。《专利法》对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新颖性的要求是相同的。 所谓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换句话说,一项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向社会公开过,发明创造的内容不构成公众能够得知的现有技术的组成部分。 我国以申请日作为判断新颖性的时间标准。凡是在申请日以前,已经有相同的发明创造由他人完成并公开或者发明人自己公开,比如在新闻发布会、科研鉴定会、展览会上披露了发明创造的实质性内容,在技术成果诞生后不及时申请专利,而是在产品生产出来试销或者完全投放市场后才去申请专利,都会导致新颖性的丧失而无法获得专利权,多年的心血就会付诸东流。《专利法》第二十二条对发明和实用新型的创造性分别做了规定。同申请日以前的现有技术相比,发明应当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实用新型应当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突出的实质性特点”是指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明显的本质区别,对于发明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不是显而易见的,普通技术人员不能直接从现有技术中得出该发明的全部必要的技术特征,也不能通过逻辑分析、推理或者试验而得到。“显著的进步”是指从发明的技术效果上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长足的进步,这种进步表现在发明解决了人们一直渴望解决,但始终没有获得成功的技术难题,或者该发明克服了技术偏见,提出了一种崭新的研究路线,或者该发明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技术效果,或者代表着某种新技术的发展趋势。 对于实用新型来说,它的创造性比发明要低,只要与现有技术相比有所区别和进步,就可以认为该实用新型具备了创造性。《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根据这一规定,发明创造具备下列条件即认为其具有实用性:(1)产业实用性。这里的“产业”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它包括工业、农业、矿业、林业、水产业、畜牧业和交通运输业、服务业等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只要在任何一个产业部门能够制造或者使用,能够在实践中实现,就说明它具备了产业实用性。 (2)可重复再现性。所谓“可重复再现性”,是指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根据专利申请文件公开的内容,能够重复实施专利申请中所记载的技术内容,这种重复实施不受客观因素的影响,并且重复实施的结果是相同的。比如,根据产品发明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内容,有关的技术人员能够制造出相同的新产品,说明该项发明具备了可重复再现性,但是,类似像上海新浦大桥这样的整体建筑受特定地理位置、地理环境和地质条件等限制的技术方案,就不具有可重复再现性,因为它不可能在其他地点完整地再现。(3)有益性。发明创造的有益性,是说一项专利技术实施后应当能够产生积极的效果,具有良好的技术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任何脱离社会需要、严重污染环境、严重浪费能源的发明创造,则因缺乏积极效果而不能授予专利。
授予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条件-知产专利基础
根据专利法22条,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五条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符合这些条件,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就可以授予专利了。
专利法第第二十二条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BCD《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收到授权通知书后,还需要按照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上的说明缴纳办理登记手续费、印花税、当年年费等,全部费用交齐以后,1-2个月内能拿到专利证书。
授予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条件-知产专利基础
授予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条件-知产专利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