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要要你们单位的要求了、最好是第一作者、第三作者的作用很小、就是挂一下名、没什么实际大用处!
朋友你好,根据我多年从事文字工作的经验,你真接向所要投稿的报刊、网站邮箱投稿就好,如果稿件合适、质量达到了该媒体的发表要求,一定会被发表的。我认为:如果投稿更有针对性,命中率会更高一些。这就关系到,你是哪里的?干什么的?写的稿件是什么体裁?什么内容?如果说投稿的话,最好投当地的报刊、网络或者是你从事的职业报刊发表,要投哪个媒体首先要研究哪个媒体,看它需要什么内容、什么体裁、什么格式的稿件,“对症下药”,这样会更轻松一些、方便一些,命中率会更高一些。如果你能够告诉我你的具体情况(干什么工作,哪里的,写的小说的大致内容等),我可以给你一些建议。我1993年开始在部队时开始发表各类文章,包括:报告文学、新闻、诗歌、散文、小说、评论等体裁的,到目前,先后在《人民日报》《法制日报》《农民日报》《中国文化报》《法制文萃》《半月谈》《解放军报》《中国国防报》《中国绿色时报》《中国日报》《中国教育报》《人民公安报》《中国交通报》《中国安全生产报》《中国转业军官》《中国人事》《道路交通管理》等报刊发表的大约5000篇左右吧,有40多篇获奖。另外:投稿时,第一要有信心,第二要投对报刊媒体,这两点非常重要。祝你成功!
第一作者一般是有一个,也可以有两个或多个。第一作者指的是署名排在最前面的那个人,有的文章署名也有两个或多个第一作者,称为并列第一作者,这种情况下一般需要在人名上进行标注。在创新性作品如科研论文、专利、调研报告等等的署名中,对于多个作者共同完成的情况,对作品贡献最大的人的名字通常署名在最前面。第一作者在创新性科研成果中贡献最大。同时,所带来的连锁效应和效果也最多。但对于科研论文的署名,各期刊都有更细致的规定。扩展资料:成为第一作者的标准:1、必须是实验设计的主要参与者。在一个科研项目立项后, 假如需要几个科研人员参与, 其中必定有一个主要的科技人员进行项目的具体设计, 包括试验用的各种材料, 时间进程表等具体细节。2、必须是实验的主要执行者。在具体的实验过程中, 第一作者必须是整个实验的主要操作者, 这包括但不限于准备试验用的各种试剂和设备, 纪录各种数据, 绘制各种图表, 分析试验过程中获得的各种数据,和及时解决实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3、必须是论文初稿的写作人。一般来说, 论文初稿的写作人必须是符合上面两条的人。这是因为只有实验设计者和主要操作者最清楚试验的具体内容,过程和意义, 因而,写出来的论文比较符合实际, 对数据的分析比较符合逻辑, 所以,论文读起来就可能比较顺利通畅, 逻辑性较强。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第一作者
通讯作者一般指整个课题的负责人,承担课题的经费,设计,文章的书写等。他也是文章和研究材料的联系人。最重要的是,他担负着文章可靠性的责任。通讯作者的好处是能和外界建立更广泛的联系。一些杂志会约你申稿,写综述。这些会大大地提高你在科学界的地位。第一作者一般是本文工作中贡献最大的研究人员。此作者不仅有最多和最重要的图表 (即体力上的贡献),也是文章初稿的撰写人(即对本文的智力贡献)。如果从知识产权上来说,研究成果算是通讯作者的。拓展资料:一般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者,有时也指某种理论的创始人,或某一事件的组织者或策划者。在苏联、法国、联邦德国、西班牙等国的版权法中,作者指通过自己的独立构思、运用自己的技巧与方法,直接从事文学、艺术创作活动,并产生出体现创作者个人特性的作品的自然人。其中包括小说家、诗人、散文作家、剧作家、作曲家、歌词作家、记者、画家、书法家、雕刻家、工艺品设计师、 建筑设计师、 摄影家、翻译家、计算机程序编制者等。美、日等国的版权法也承认法人为作者。作者是指进行文学、艺术或科学创作的人,即进行直接产生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的人,在《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软件作者又称为“软件开发者”。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工作,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者进行其他辅助活动的人,即使对作品的创作起了重要作用,也不成为作者。进行这种非创作性活动的人与作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当事人双方通过合同约定。严格来讲,“作者”与“创作者”不完全相同:“创作者”是一个普通用语,仅指实际作者;著作权法所称的“作者”则是一个法律用语,有时也包括名义作者。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包含与人脑机能密切相关的心理过程。从这一角度讲,只有作为自然人的公民才能成为作者,而不具有人脑的法人和非法人单位不能成为作者。因此,著作权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不过,与大多数国家的著作权法相同,我国著作权法在确认实际作者的法律地位的同时,并不否认名义作者。这是因为:第一,某些作品在客观上需要以他人的名义发表,否则无法达到预期的创作目的,或无法产生预期的社会意义;第二,一部作品的实际作者究竟是谁,往往除作者本人外,他人并不知晓,而作品的传播又需要法律将作者身份(作者资格)赋予某些特定的人,以便著作权归属的确定和作品使用的授权。基于上述原因,著作权法规定,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不具有实际创作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可视为作者。在《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作为实际作者的公民和可视为作者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均属于作者的范围。此外,著作权法还规定了作者身份的推定法则。根据这一法则,在没有相反证明的情况下,在作品上作为作者署名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被推定为作者。显然,被推定为作者的公民不一定是实际作者,被推定为作者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则不是实际作者,但著作权法仍确认其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的作者身份。在推定作者身份的情况下,实际作者如果在确权诉讼中证明作品是由其本人而并非由著名者所创作(即所谓“相反证明”),可最终被确认为该作品的作者。就一般作品而言,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可通过其署名而推定为作者;就符合特定条件的作品而言,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可视为作者。推定为作者与视为作者的区别在于:前一种情况下的作者身份可在确权诉讼中被相反证明否定;后一种情况下的作者身份不能在确权诉讼中被相反证明否定。
当然是选择第一作者了,虽然有的刊物级别高,但是大家都知道第二作者是怎么回事,而且好多单位不认可第二作者的身份。甚至有的单位要求职称论文必须独立作者。
通讯作者多数情况和第一作者是同一个人,这样的话实际上是省略了通讯作者。只有在通讯作者和第一作者不一致的时候,才有必要加通讯作者。通讯作者一般指整个课题的负责人,承担课题的经费,设计,文章的书写等。他也是文章和研究材料的联系人。最重要的是,他担负着文章可靠性的责任。通讯作者的好处是能和外界建立更广泛的联系。一些杂志会约你申稿,写综述。这些会大大地提高你在科学界的地位。 第一作者一般是本文工作中贡献最大的研究人员
第一作者就是文章的第一个名字,一般第一作者是该论文的主要完成者,包括实验,论文撰写等等方面,而通讯作者一般为导师,通讯作者后面会加星号,脚注也会有注明,杂志社一般跟通讯作者联系~
重要,这个涉及到利益分配的问题。排在最后的一般是通讯作者,基本上是导师。剩下来的位置有用的就第一位、第二位、第三位。即使排在第一位、第二位、第三位的人是被列为共同第一作者,排在第二、第三的人也只能说以共同第一作者发表sci,而排在第一的人可以说以第一作者发表sci。申请基金、课题,基本上是看重排在第一位置的文章数量和影响因子,除非发影响因子十多分及以上的,那么第二、第三也可以有点用。
sci论文认可度高,投稿难度大,也多是由几个人共同合作完成的,因此会出现第一作者,第二作者,第三作者等,第一作者作用是比较大的,第二作者和第三作者相对第一作者来说作用和优势会小一些
第一作者就是作者署名的第一个 这个比较简单,一般在标题下面 或者文章第一页的左下角,通讯作者一般都标有“通讯作者”字样,如果没有标记,一般都是以*号表示
Sci七个作者是正常的。作者的数量是根据文章撰写有多少人参与写作来决定的,SCI在稿件作者通常都在2-5人左右,署名人员在5-10人的也占一定比例。SCI论文的第一作者肯定是对论文撰写贡献最多的人了。
论文署名第一的就是第一作者,署第二第三的就是第二第三作者。一般看你的文章份量,如果份量足,可以署多个作者。国外一个多中心临床试验的文章可以挂100人。 文章一般还有一个通讯作者,是指文章的所有权人和指导者。还有的有一个通信作者,指是的联系人。 这个也可以由双方商量来确定排名,如果没有约定,一般是排在前面的为第一作者,排在第二名的为第二作者,余此类推。扩展资料发表论文,一般作者个数不限,但通常不多余6人。一般说来,排名第一就是第一作者,排名第二就是第而作者,排名第三就是第三作者,所以一般都写1个。但可以采用附注的方法,就是在作者的名字上加个标注,然后说明共同第二作者、共同第三作者的,常常共同的情况不多余2人;但这种情况不多见,一般出版方、会议组织方也不允许这样。中级职称,应该是要求第一作者,很多职称评定都是要求参评的人员发表的文章必须是独作或者是第一作者,第二作者甚至第三作者的话,评审效果是很差的。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第一作者
一般理工科,作为第一作者发表1篇SCI基本上是可以授予博士学位的水平。我一个学生,就指导他毕设时在我主编的国外刊物(美国省刊)发了一篇认认真真写的英文论文。靠这篇论文搞定了所有老师。不过,他没有保研资格,靠自己考到华中科大了。我另一个学生,硕士生,靠一篇在投的SCI原稿,就被大连理工大学免试录取为博士生了。当然,我是信息弱电类专业,发SCI难,物以稀为贵。
看得到的。第一作者是论文的主笔人,会在投稿系统论文的最前面。只要是在投稿系统里填写的作者,编辑部都会自动给所用作者发邮件的。
不用纠结这个了,在中国,作者顺序都是老板说的算,很多完全就不按贡献来,老板想抢第一作者,就算他没有任何贡献也是第一作者。反正这东西也没有相关部门管,谁有权谁强势谁就决定一作是谁。至于放在论文的什么位置,见该论文的模板。
期刊通讯作者还是有可能的,比如投稿用自己的邮箱,老板做通讯人(文章中表示)。第一作者一般不能改,可以加作者,改单位也可,并且要给出合适的理由,并且提供全体作者同意的书面证明。 原因:如果你的邮箱作废了,他还不让你换邮箱啊。或者学生毕业了走人了,改成老板,这完全是合情合理的事情。 如果不是必要,尽量不要改,给编辑部印象不好
国内比较看重第一作者,第一作者署名的论文数量是考核的中药标准。通讯作者是指idea的提出者。第一作者就是排在第一位的作者。比如,你上研究生期间,你的导师提出了一个idea,然后你辅助他把这一成果做出来了。发表了SCI,那么你的导师是通讯作者。考虑到你没有SCI论文不能毕业,于是老师允许你作为第一作者。
这个有著作权的所属问题,不可能有二个作者。
第一作者有且只有一个,因为他的作用和位置是不可替代的,有关解释如下: 在创新性作品如科研论文、专利、调研报告等等的署名中,对于多个作者共同完成的情况,对作品贡献最大的人的名字通常署名在最前面。特别对于科研论文的署名,各期刊都有更细致的规定;而当论文署名用于职称评定时,第一作者的分量显然比第二、第三作者要重,而比单独署名的要轻。由于科学研究的复杂化多样化,如生物信息学有几百人署名一篇论文的情况,第一作者指的就是署名前面的几个人,而不只是第一个;多个第一作者的情形都会进行明确标注。另外,第一作者与通讯作者不同,与创造性贡献不同,通讯作者常由诸作者中在论文所属领域最有权威者所充当。
一般审稿费和版面费都是导师出的,导师可以报销的,当然文章要跟自己的研究生课题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