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表格肯定是直接word里插入就行了。。。图片的话一部分是原始图片的裁剪和整合,可以用snagit和visio另一部分是柱状图、线形图等用excel、origin、sigmaplot、Graphpad prism都可以做。。没有固定和统一的方法,只要图片的真实、清晰、简明就可以了!
《SCI谜案集》是作者耳雅所著现代探案悬疑小说,白玉堂展昭是小说中的cp,赵爵是亦正亦邪的人,之前所谓的枪击白锦堂是催眠混淆了白大哥的记忆,真正开枪的是白玉堂的爸爸。而且耳雅在文中透露,当年赵爵发飙杀人是有一部分背锅,有一部分是发病,控制不住自己,类似黑化,因此才会杀了那么多人。无忧看书网为大家解析赵爵真实身份。SCI谜案集赵爵真实身份解析《SCI谜案集》的大结局,赵爵和展耀到底会是什么关系呢?不是很多小伙伴觉得剧情太烧脑,剧情看不懂呢?这次就由小编带大家一起来分析这本小说吧!幼儿园的教师被杀害现场留下了一张魔法阵图,经过展昭的分析得出,这是在模仿十年前的魔法杀人案,紧接着幼儿园的小朋友孙倩被杀害现场同样留下了魔法阵图,却是十年前的凶手回来了!马韩参加沈氏的宴会意外救了大明星陈佳怡,却牵扯出她的命理师——赵磊,也就是换了身份的赵爵!白驰受到攻击,赵祯舍命相救,却让展昭和白玉堂发现了真正的“魔法凶手”!而在赵祯的帮助下,几人找到了正在行凶的管家。而这个时候赵爵却出现了!展昭跟踪赵爵,却发现自己的父亲跟赵爵有联系,让他对他自己的身世有了怀疑!商人甘力源受到威胁,下属冯杰报警后,又牵扯到神秘的图西丧葬文化——箱尸!!!而后接二连三的开始发生尸体自燃碳化,案情进展缓慢,而又因为冯杰,白玉堂和展昭发生分歧,展开各自分开调查,独自查询资料的展昭遇到了赵爵,凭借着赵爵给的线索,发现了新的问题!随后警署收到威胁视频,展昭和白锦堂在调查的时候险些被人烧伤,却也因此让他们找到凶手,与此同时,他们也发现了图西文化的!白玉堂和展昭参加齐乐的演唱会,却在现场遇见一个怪异的大胡子男人,接二连三的小混混被杀害,一把玩具枪成为了破案的关键性线索,而此时展昭也收到了赵爵相约的短信,到暗夜王国查案的白玉堂和展昭,发现了一个小孩子洛阳,让他们揪出了警察局里面的内鬼。而且通过洛阳给的线索,让他们找到了一个大胡子的男人,发现多年前的人体试验事情,为了能够尽快破案!展昭提议与赵爵使用高难度睡眠暗示来破案(现实中心理学有这么神吗?)在赵爵的帮助下,SCI成功抓到了凶手!而就在众人庆祝的时候,包局向他们介绍了新同事的加入!后面还会有很多更精彩的案件呢?而似乎每个案件都与赵爵有关系?赵爵到底隐藏了什么?而赵爵和展昭到底是什么关系呢?为什么展昭会那么像赵爵呢?小说中,赵爵和展昭都检查了DNA,也不是父子关系,难道说展昭是也是实验出来的?
基本是大多数都接受,你去你选择的杂志首页,找稿约就可以了
一般由时间(指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指事件发生的地方)、人物(指事件的中心人物)、事件(起因、经过、结果)构成。 第一,要交代明白。无论记人记事,还是写景状物,一般都要交代明白时间、地点、人物、起因、经过、结果。否则文章就不完整。第二,线索清楚。虽然观察的角度、记述的方式可以不同,但每一篇文章都应当有一条关联材料、统贯全篇的中心线索,否则文章就会松散。
算的,只要挂名了就算,但是意义不大。
您是问有用吗?有用的。核心期刊是国内学术期刊中的顶尖刊物,发表难度颇高,并不是谁都可以发表的,能发表核心期刊论文,本身就可以充分体现作者的能力水平,哪怕只是参与其中,并不算是关键作者也是如此,所以核心期刊发表中第三作者是有价值的,当然也是有用的。一些普通作者或者普通大学生想发表核心期刊难度是非常大的,有的核心期刊发表门槛非常高,所以很多普通作者都是通过参与一些科研基金项目署名其中的,普通作者能参与者写科研项目就已经很不容易了,也是自身能力水平的有力证明,署名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的基本都是导师或者机构老板。所以核心期刊论文第三作者的价值大家不必担心,在个人晋升发展中必然会发挥一定作用的,但如果是普通论文的第三作者就需要注意了,普通论文学术价值有限,第三作者的作用也是非常有限的。
建议再改改哦,PaperYY数据涵盖了大多数期刊、学位论文数据、互联网数据等,数据越全面,查出来的重复率相对就会高些。引用的相似内容多数情况下都可以检测出来,对于前期修改论文参考性价比高。最后知网定稿时的通过率也大大提高 。
据学术堂了解,首先,第一作者通常是论文工作的主要完成人,这一点当无异议。在多数情况下,第一作者也是论文的主要执笔者,但这一点常有例外。例如,不少导师在为顶级学术刊物撰写论文时,往往亲自执笔(这样写出来的文章更漂亮,也更容易中),但是仍然把做具体的学生放在第一。近年来,在各顶级学术刊物上,共同第一作者的现象越来越多。这是现体制下看重论文的第一作者、以及科研合作日益增多的必然结果。事实上,很多高水平的科研工作,由多人共同完成,并且可能都起到了关键作用,确实很难分清谁的贡献更大。 再说说通讯作者。设置通讯作者,其原本目的是为了方便读者和论文作者联络。因为学生、博士后等人员的流动性,因此导师提供固定地址(主要是email地址),作为通讯作者。同时,通讯作者也是和编辑部直接打交道的人,往往需要一定的cretit和经验。在目前科学界的评价体系中,通讯作者被看作是论文学术credit的所有者。在多个课题组平等合作、贡献相当的情况下,还会出现共同通讯作者。 对于一篇论文,其学术思想来自第一作者还是通讯作者?这点非常难说。一般来说,刚刚入门的学生,多数情况下是根据老板提出的想法完成工作。对於比较资深的如课题组成员,如高年级的博士生、博士后等,他们的工作独立性较强,作为第一作者往往对于学术思想的贡献也很大。就作为通讯作者的导师这方来说,很多的大老板主要时间和精力都在外面跑经费和拉关系,具体的学术细节常常无暇过问。这种情况下,他们是很可能指出研究方向的人,但是却不一定是提出具体研究思路的人。 必须要说明的是,关于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的署名原则,虽然是有国际通行惯例的,却因学科、国家和地区、课题组的习惯风气而异。比如说,欧美的导师,通常作为通讯作者把名字署在最后。而我注意到,日本某个做纳米材料的大老板,从来都是作为通讯作者把名字放在第二。欧洲一个做计算材料学的课题组,则是学生自己投稿、自己做第一作者兼通讯作者,导师并不在文章上打星号。尽管从选题到具体工作和论文修改,导师都是很负责地作出了贡献。 近年来我在论文署名上大致按照这样的原则: (1)尽量由完成主要工作的学生自己执笔写出论文初稿,作为论文的第一作者; (2)如果工作的完成过程中,其他学生(或博士后)的贡献有限,那么我作为通讯作者和第二作者,其他学生根据贡献放在后面; (3)如果除第一作者外的其他学生对本工作也有较大的贡献,那么依照贡献分别作为第二、第三作者等,我的署名在这些学生的后面; (4)如果论文写作过程中,有校内其他老师的参与,那么哪个老师的贡献较大,就作为通讯作者,同时名字出现在其他老师的前面。
理论上可以,但实际很难。若以“学生第一作者”则可以,有些学校承认“学生第一作者”。也就是导师一作,而你是除导师外的“学生第一作者”。
申请人有两人以上且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 除本指南另有规定或请求书中另有声明外,以第一署名申请人为代表人。请求书中另有声明的, 所声明的代表人应当是申请人之一。除直接涉及共有权利的手续外, 代表人可以代表全体申请人办理在专利局的其他手续。直接涉及共有权利的手续包括:提出专利申请,委托专利代理,转让专利申请权、优先权或者专利权,撤回专利申请,撤回优先权要求,放弃专利权等。直接涉及共有权利的手续应当由全体权利人签字或者盖章。
当然算的。只是第三作者相对于第一第二作者来说可能作用不大。第三作者也是论文发表中常见的作者署名,第三作者在署名位置上位于第一作者和第二作者之后,一篇文章如果有第三作者,那么第三作者也是享有文章的著作权的,第三作者也可以用这篇文章来申报职称或者其他方面的考核。第三作者的意义和作用肯定是不及第一作者和第二作者的,如果论文时一般的普刊论文,那么第三作者用处确实不大,因为普刊论文难度不高,作者独立完成都是很正常的,在职称评审中,普刊论文的第三作者几乎不受认可,我们都知道论文发表最认可的是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第三作者确实有些差强人意的。 但如果是一些高水平论文,比如核心期刊论文,或者sci论文,第三作者的意义和作用会大一些,因为这些论文是很难独自完成的,要经过一系列的科研实验,有时候是团队完成的,第一作者经常是导师、老板这样的人员,普通作者有时候很难成为第一作者,这时第三作者也是可以的,如果是评职称,也是可以有一定加分的。
你指的是发明人、权利人还是其它?
大学毕业的论文查重可能要花费200~300元,费用是比较高的。任何一个平台都需要花钱,没有免费的平台。
有没有用,得看你作什么用途了,这个还是要问你所在的单位!辑文编译老师,有事联系
据学术堂了解,首先,第一作者通常是论文工作的主要完成人,这一点当无异议。在多数情况下,第一作者也是论文的主要执笔者,但这一点常有例外。例如,不少导师在为顶级学术刊物撰写论文时,往往亲自执笔(这样写出来的文章更漂亮,也更容易中),但是仍然把做具体的学生放在第一。近年来,在各顶级学术刊物上,共同第一作者的现象越来越多。这是现体制下看重论文的第一作者、以及科研合作日益增多的必然结果。事实上,很多高水平的科研工作,由多人共同完成,并且可能都起到了关键作用,确实很难分清谁的贡献更大。 再说说通讯作者。设置通讯作者,其原本目的是为了方便读者和论文作者联络。因为学生、博士后等人员的流动性,因此导师提供固定地址(主要是email地址),作为通讯作者。同时,通讯作者也是和编辑部直接打交道的人,往往需要一定的cretit和经验。在目前科学界的评价体系中,通讯作者被看作是论文学术credit的所有者。在多个课题组平等合作、贡献相当的情况下,还会出现共同通讯作者。 对于一篇论文,其学术思想来自第一作者还是通讯作者?这点非常难说。一般来说,刚刚入门的学生,多数情况下是根据老板提出的想法完成工作。对於比较资深的如课题组成员,如高年级的博士生、博士后等,他们的工作独立性较强,作为第一作者往往对于学术思想的贡献也很大。就作为通讯作者的导师这方来说,很多的大老板主要时间和精力都在外面跑经费和拉关系,具体的学术细节常常无暇过问。这种情况下,他们是很可能指出研究方向的人,但是却不一定是提出具体研究思路的人。 必须要说明的是,关于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的署名原则,虽然是有国际通行惯例的,却因学科、国家和地区、课题组的习惯风气而异。比如说,欧美的导师,通常作为通讯作者把名字署在最后。而我注意到,日本某个做纳米材料的大老板,从来都是作为通讯作者把名字放在第二。欧洲一个做计算材料学的课题组,则是学生自己投稿、自己做第一作者兼通讯作者,导师并不在文章上打星号。尽管从选题到具体工作和论文修改,导师都是很负责地作出了贡献。 近年来我在论文署名上大致按照这样的原则: (1)尽量由完成主要工作的学生自己执笔写出论文初稿,作为论文的第一作者; (2)如果工作的完成过程中,其他学生(或博士后)的贡献有限,那么我作为通讯作者和第二作者,其他学生根据贡献放在后面; (3)如果除第一作者外的其他学生对本工作也有较大的贡献,那么依照贡献分别作为第二、第三作者等,我的署名在这些学生的后面; (4)如果论文写作过程中,有校内其他老师的参与,那么哪个老师的贡献较大,就作为通讯作者,同时名字出现在其他老师的前面。
通讯作者一般指整个课题的负责人,承担课题的经费,设计,文章的书写等。他也是文章和研究材料的联系人。最重要的是,他担负着文章可靠性的责任。通讯作者的好处是能和外界建立更广泛的联系。一些杂志会约你申稿,写综述。这些会大大地提高你在科学界的地位。第一作者一般是本文工作中贡献最大的研究人员。此作者不仅有最多和最重要的图表 (即体力上的贡献),也是文章初稿的撰写人(即对本文的智力贡献)。如果从知识产权上来说,研究成果算是通讯作者的。拓展资料:一般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者,有时也指某种理论的创始人,或某一事件的组织者或策划者。在苏联、法国、联邦德国、西班牙等国的版权法中,作者指通过自己的独立构思、运用自己的技巧与方法,直接从事文学、艺术创作活动,并产生出体现创作者个人特性的作品的自然人。其中包括小说家、诗人、散文作家、剧作家、作曲家、歌词作家、记者、画家、书法家、雕刻家、工艺品设计师、 建筑设计师、 摄影家、翻译家、计算机程序编制者等。美、日等国的版权法也承认法人为作者。作者是指进行文学、艺术或科学创作的人,即进行直接产生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的人,在《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软件作者又称为“软件开发者”。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工作,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者进行其他辅助活动的人,即使对作品的创作起了重要作用,也不成为作者。进行这种非创作性活动的人与作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当事人双方通过合同约定。严格来讲,“作者”与“创作者”不完全相同:“创作者”是一个普通用语,仅指实际作者;著作权法所称的“作者”则是一个法律用语,有时也包括名义作者。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包含与人脑机能密切相关的心理过程。从这一角度讲,只有作为自然人的公民才能成为作者,而不具有人脑的法人和非法人单位不能成为作者。因此,著作权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不过,与大多数国家的著作权法相同,我国著作权法在确认实际作者的法律地位的同时,并不否认名义作者。这是因为:第一,某些作品在客观上需要以他人的名义发表,否则无法达到预期的创作目的,或无法产生预期的社会意义;第二,一部作品的实际作者究竟是谁,往往除作者本人外,他人并不知晓,而作品的传播又需要法律将作者身份(作者资格)赋予某些特定的人,以便著作权归属的确定和作品使用的授权。基于上述原因,著作权法规定,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不具有实际创作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可视为作者。在《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作为实际作者的公民和可视为作者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均属于作者的范围。此外,著作权法还规定了作者身份的推定法则。根据这一法则,在没有相反证明的情况下,在作品上作为作者署名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被推定为作者。显然,被推定为作者的公民不一定是实际作者,被推定为作者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则不是实际作者,但著作权法仍确认其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的作者身份。在推定作者身份的情况下,实际作者如果在确权诉讼中证明作品是由其本人而并非由著名者所创作(即所谓“相反证明”),可最终被确认为该作品的作者。就一般作品而言,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可通过其署名而推定为作者;就符合特定条件的作品而言,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可视为作者。推定为作者与视为作者的区别在于:前一种情况下的作者身份可在确权诉讼中被相反证明否定;后一种情况下的作者身份不能在确权诉讼中被相反证明否定。
1、身份性质不同第一作者是论文的主要完成者,一般是本文工作中贡献最大的研究人员,此作者不仅有最多和最重要的图表 (即体力上的贡献),也是文章初稿的撰写人(即对本文的智力贡献)。而通讯作者是论文的法定负责人、课题负责人,是论文投递后期刊与读者的主要联系人。2、参与度不同第一作者必须是实验设计的主要参与者、实验的主要执行者。在具体的实验过程中, 第一作者必须是整个实验的主要操作者, 这包括但不限于准备试验用的各种试剂和设备, 纪录各种数据, 绘制各种图表, 分析试验过程中获得的各种数据,和及时解决实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通讯作者通常是试验的指挥员。通讯作者的身份一般是导师,教授或者研究机构的项目负责人。他们也许不直接做具体的实验,但是,在整个试验阶段, 都会很关注试验的进程,提供指导性意见。3、责任不同第一作者承担着论文初稿的写作,论文初稿的写作人必须符合上述条件,因为只有实验设计者和主要操作者最清楚试验的具体内容,过程和意义, 因而写出来的论文比较符合实际, 对数据的分析比较符合逻辑。通讯作者对这篇论文负有责任,包括学术责任和法律责任。承担课题的经费,设计,文章的书写和把关,担负着文章可靠性的责任,要负责与编辑部的一切通信联系和接受读者的咨询等。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第一作者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通讯作者
格式: 论文集中的析出文献要写出徐春波 【格式】[序号]作者篇名[C]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份:起始页码
带着问题,阅读大量的文献,从中找到你要研究的内容。先明确目标,然后选择相关最新的文献开始调研
很多期刊都是可以发表,但是你事先要掌握好发表的时间。一般投稿的话,审稿期限会很长,少则3,5个月,多则半年以上。而且稿件是否通过还需要您自己给杂志社去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