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办法(试行)》,现就2008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2008年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考试的合格分数线为三科成绩总分165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的合格分数线为三科成绩总分160分,口试成绩为B级以上(含B级)。2、2007年单科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的科目[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业务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同时口试在B级以上(含B级)],视为单科合格,可保留至2008年度;2008年又参加其他科目考试的,这些科目的单科成绩必须分别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口试成绩为B级以上(含B级),可视为达到合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