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但需要给职工 劳动合同解除书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依提示填写
录用职工登记表要给员工,录用职工名册不给员工。员工离职要给员工劳动合同原件,录用职工登记表原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原件。
257 浏览 2 回答
173 浏览 5 回答
340 浏览 3 回答
189 浏览 5 回答
303 浏览 2 回答
280 浏览 6 回答
265 浏览 2 回答
92 浏览 3 回答
135 浏览 2 回答
338 浏览 4 回答
322 浏览 11 回答
336 浏览 3 回答
326 浏览 11 回答
329 浏览 11 回答
101 浏览 11 回答
170 浏览 3 回答
265 浏览 6 回答
81 浏览 7 回答
177 浏览 7 回答
280 浏览 8 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