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术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原始社会。那时,人类即已开始用棍棒等原始工具作武器同野兽进行斗争,一是为了自卫,一是为了猎取生活资料,后来人们为了互相争夺财富,进而制造了更具有杀伤力的武器。如《山海经‧大荒北经》就有“蚩尤作兵伐黄帝”的记载。这样,人类通过战斗,不仅制造了兵器,而且逐渐积累了具有一定的攻防格斗意义的技能。 在公元500年左右,天竺国(今印度)的达摩祖师创建了佛教,在以后的岁月里,印度的武术也传到了中国 ,形成少林一派,在中国武林占据了重要地位。 在殷商时期,青铜业发展,以车战为主,出现了一些铜制武器,如矛、戈、戟、斧、钺、刀、剑等。同时,也出现了这类武器的用法,如劈、扎、刺、砍等技术。为了提高战斗力,这时已有了比赛的形式。如《礼记‧王制》所载“凡执技论力,适四方,裸股肱,决射御”,意即较量武艺高低。 春秋战国时期,铁器出现,步骑兵兴起,为了在步骑战中发挥作用,长柄武器变短,短柄武器(特别是剑身)变长,这样,武器的内容就更加丰富了,武术的技击性进一步突出,同时武术的健身作用也受到重视。这时比试武艺的形式已广泛出现,更加推动了武艺的发展。据《管子‧七法》载,当时每年有“春秋角试。”据《庄子‧人间世》和《荀子‧议兵》所载,当时比试武艺已非常讲究技巧,拳术打法有进攻、防守、反攻、佯攻等。 秦时盛行角抵和手搏,比赛时有裁判,有赛场,有一定的服装。1975年湖北省江陵县凤凰山秦墓出土的一件木篦背面上就彩画了当时一场比赛的盛况:台前有帷幕飘带,台上 3个上身赤裸的男子,只穿短裤,腰部系带,足穿翘头鞋,2人在比赛,1人双手前伸作裁判。 汉时,有了剑舞、刀舞、双戟舞、钺舞等。这都说明,汉时的武舞已有明显的技击性,有招法,又多以套路的形式出现。汉时是武术大发展的时期,已形成了多种技术风格的流派。如《汉书 艺文志》收入的“兵技巧”类就有13家、199篇,都是论述“习手足,便器械,积机关,以立攻守之胜”的武术专著。 两晋南北朝时期,战乱频繁,官僚贵族或耽于宴乐或追求长生不老之术,其影响也渗透到社会各阶层的生活中,如视剑为具有神秘色彩的法器,甚至以木剑代刀剑,用荒诞无稽的邪说取代练武,致使武艺停滞不前。 隋唐五代时期,随著封建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繁荣,武术重新兴起,唐朝开始实行武举制,并用考试办法授与武艺出众者以相应称号,如“猛殷之士”、“矫捷之士”、“技术之士”、“疾足之士”,获得每个称号都有具体标准。如“猛殷之士”要“有引五石之弓,矢贯五扎,戈矛剑戟便于利用……”(《武备志‧太白阴经‧选士篇第十六》)。这一通过考试选拔人才的制度,促进了社会上的练武活动。 随著步骑战的发展,在战场上,戈、戟逐渐被淘汰,剑作为军事技术多被刀所代替,但作为套路的演练仍在发展。 宋代出现了民间练武组织,见于记载的有“锦标社”(射弩)、“英略社”(使棒)、“角抵社”(相扑)等。这些社团因陋就简,“自置裹头无刃枪、竹标排、木弓刀、蒿矢等习武技”(《宋史》卷 191)。在城市中,据《栋亭十二种都城记胜》所载,在街头巷尾打场演武,十分热闹。表演的武艺有角抵、使拳、踢腿、使棒、弄棍、舞刀枪、舞剑以及打弹、射弩等,对练叫“打套子”,有“枪对牌”、“剑对牌”等,这时,集体项目也发展较快,例如,《东京梦华录》卷 7载:“两人出阵对舞如击刺之状……出场凡五七对,或以枪对牌、剑对牌之类。”但对抗性的攻防技术由于受了宋理学家倡导“主静”的影响,都逐渐走向衰微。 元代统治者对民间“……二十人之上不许聚众围猎”(《元典章》卷 3,赈饥贫),连民间私藏武器也属犯罪。武艺多以秘密家传的方式冒著生命危险进行传授。 明代是武艺大发展的时期,出现了不同风格的技术流派,拳术、器械都得到了发展,特别是在理论上总结了过去的练武经验,具有代表性的著作有《纪效新书》、《武篇》、《耕馀剩技》等。这些著作不同程度地记载了拳术、器械的流派、沿革、动作名称、特征、运动方法和技术理论等,有的还附有歌诀及动作图解,为后世研究武术提供了重要依据。 清代统治者禁止练武,民间则以“社”、“馆”的秘密结社形式传授武艺,其中著名的拳种,如太极拳、八卦掌、形意拳、八极拳、劈挂拳等,多在清代形成。 民国期间,社会上存在著各种形式的拳社,对传播和发展武术起了积极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武术被作为优秀民族遗产加以继承、整理和提高,成立了各级武术协会,国家设有专门机构负责开展武术运动,将武术列为正式比赛项目。1953年,举行了第1届全国民族形式体育表演竞赛大会,接著又举行多次全国性武术比赛或表演大会。为了推动武术的普及和提高,国家组织创编了比赛规定套路,编制了群众武术活动所需要的初级套路和简化太极拳等,出版武术书籍和挂图,拍摄武术影片和录象。为探讨武术运动锻炼的价值,还组织有关生理的测定和研究,使其逐步科学化。此外,各体育学院、体育系相继设立武术课和武术专业班,大中小学也把武术列为体育课教学内容,青少年业余体校也建立武术班,各地武术协会设立各种形式的武术辅导站,其中包括嵩山少林寺南北武术院吸引著大批武术爱好者习武健身疗病。 武术分类】 武术分类有以地区划分的,有以山脉、河流划分的,有以姓氏或内外家划分的,也有按技术特点划分的。现代一般按其内容分为5类; 经常坚持武术锻炼能有效地增强体质。武术中的各种拳法、腿法对爆发力及柔韧性要求较高,特别是各关节活动范围较大,对肌肉韧带都有很好的锻炼作用,武术包含多种拧转、俯仰、收放、摺叠等身法动作,要求“手到眼到”,“手眼相随”,“步随身行、身到步到”,对协调性有较高的要求;整套动作往往由几十个动作组成,并在一定时间内完成,所以能使身体各个器官系统得到全面发展。练习柔和、缓慢、轻灵的拳术,如太极拳,强调以意引导动作,配合均匀深沉的呼吸,可使周身血脉流通,适合于慢性病患者作为医疗手段坚持锻炼,有较明显的疗效。 对抗性的散手、推手、武术短兵、武术长兵等竞技项目,运动激烈,除能增强体质外,还能培养勇敢、机智、敏捷等优良性格。 【武术概念】 武术概念,是人们认识。研究武术的基本依据。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不同的时期对武术概念的表达不尽相同,它的内涵和外延是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和武术本身的发展而发展、变化的。 从历史上看,有不少归属武术类的名称,春秋战国时称“技击”兵技巧一类);汉代出现了“武艺”一词,并延用至明末:清初又借用南朝《文选》中“偃闭武术”(当时泛指军事)的“武术”一词;民国时称“国术”:新中国成立后仍沿用“武术”一词。 随着历史的变迁,冷兵器的逐步消亡,专用武术器械的生产及拳械套路的大量出现,对抗性项目、武术竞赛规则的、制定,武术已演化成为体育运动项目之一。武术的体育化使其内容、形式及训练手段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反映事物本质属性的概念也在不断变化。发展到今天,武林的基本定义可概括为:武术是以技击为主要内容,以套路和捕斗的运动形式注重内外兼修的中国传统体育项目。 从这一定义出发来认识武术。首先,武术属于中国传统的技击术。它是以踢、打、摔、拿、击、刺等技击动作为主要内容,通过徒手或借助于器械的身体运动表现攻防格斗的能力。无论是对抗性的捕斗运动,还是势势相承的套路运动,都是以中国传统的质击方法国棋技术核心的。就人类的社会生活来说,技击术不可能是中国独有的。比较世界各地的技击术,武术不仅在技击方法上更为丰富(诸如快摔法、擒拿法等)。在运动形式上,既有套路的,也有散手的,既是结合的,又是分离的,这种发展模式,也迥然有别于世界上其他技击术。在演练方法上注重内外兼修,演练风格上要求神形兼备,无不反映了中国传统的技击术的运动特点。 其次,武术是体育项目,它明显区别于使人致伤致残的实用技击技术。套路运动中尽管包含丰富的技击方法,但其宗旨是通过演练以提商人的身体素质和攻防能力,进行功力与技巧上的较量,在技术要求上与实用技术有一定的区别,散手运动的技术固然更接近于实用技南,但由于受竞赛规则的规定,亦将其限制在体育竞技运动之内。总之,归结为一点,武术具有明确的体育属性,体育是当今武术的主要社会哲学、中医学、伦理学、兵学、美学、气功等多种传统文化思想和文化观念,注重内外兼修,诸如整体观、阴阳变化观、形神论、气论、动静说、刚柔说等等,逐步形成了独具民族风貌的武术文化体系。它内涵丰富,寓意深,既具备了人类体育运动强身健体的共同特征,又具有东方文明所特有的哲理性、科学性和艺术性,较集中地体现了中国人民在体育领域中的智慧结晶。它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东方的民族文化光彩。因此,从广义上认识,武术不仅是一个运动项目,而且是一项民族体育,是中国人民长期积累起来的一宗宝贵文化遗产。 [编辑本段]【武术特点】 一。寓技击于体育之中: 武术最初作为军事训练手段, 与古代军事斗争紧密相连,其技击的特性是显而易见的。在实用中,其目的在于杀伤、制限对方,它常常以最有效的技击方法,迫使对方失去反抗能力。这些技击术至今仍在军队、公安中被采用。 武术作为体育运动,技术上仍不失为攻防技击的特性,而是将技击寓于搏斗与套路运动之中搏斗运动集中体现了 武术攻防格斗的特点,在技术上与实用技击基本上是一致的,但是从体育观念出发,他受到竞赛规则的制约已不伤 害对方为原则。如在散手中对武术中有些传统的实用找击 方法作了限制,而且严格规定了击打部位和保护护具,短 兵中使用的器具也作了相应的变化,而推手则是在特殊技 术规定下进行竞技对抗的。因此,可以说武术的搏斗运动具有很强的攻防技击性,但又与实用技击有所区别。 套路运动是中国武术的一个特有的表现形式,不少动作在技术规格。运动幅度等方面与技击的原形动作有所变化,但是动作方法仍然保留了技击的特性。即使因连结贯串及演练技巧上的需要,穿插了一些不一定具有攻防技击意义的动 作,然而就整套技术而言,主要的动作仍然是以踢、打、摔、拿、击、刺诸法为主,是套路的技术核心。它的攻防技击特性是通过一招一式来表现的,汇集百家,它的技击方法是极其丰富的,在赦手。短兵中不宜采用的 技术方法,在套路运动中仍有所体现。 二。内外合一,形神兼备的民族风格: 既究形体规范, 又求精神传意。内外合一的整体观,是中国武术的一大特 色。所谓内,指心、神、意等心志活动和气总的运行:所谓外,即手眼身步等形体活动。内与外、形与神是相互联系统一的整体。比如五禽操就是一种模仿虎、鹿、熊、猿、鸟五种动物的的奇妙功夫,其精髓就是:“外动内静、动中求静、动静兼备、有刚有柔、刚柔并济、练内练外、内外兼练”,著名学者申宝峰用二十字把五禽操概括为:“健身五禽操,虎鹿熊猿鸟,形神兼具备,长练永不老。” 武术“内外合一,形神兼备”的特点主要通过武术功法和投法来体现。“内练精气神,外练筋骨皮”是备 家各派练功的准则,如极拳主张身心合修,要求“以心行气,以气运身”。形意拳讲究“内三合,外三合”,少林拳也要求精、力、气、骨、神内外兼修。此外武术套路在技术上往往要求把内在精气神与外部形体动作紧 密相合,完整一气,做到”心动形随”,“形断意连”,势断气连”。以“手眼身法步,精神气力功”八法的变化来锻炼心身。这一特点反映了中国武术作为一种文化形式在长期的历史演进中倍受中国古代哲学、医学、美学等方面的渗透和影响,形成了独具民族风格的练功方法和运动形式 。 三。广泛的适应性: 武术的练习形式、内容丰富多 样,有竞技对抗性的散手、推手、短兵,有适合演练的各种拳术、器械的对练,还有与其和适应的各种练功方法。不同的拳种和器械有不同的动作结构、技术要求、运动风格和运动量,分别适应人们不同年龄、性别、体质的需求,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的条件和兴趣爱好进行选择练习,同时它对场池、器材的要求较低,俗称“拳打卧牛之地”,练习者可以根据场地的大小 变化练习内容和方式,即使一时没有器械也可以徒手 练参、练功。一般来说,受时间、季节限制也很小。 较之不少体育运动项目,俱有更为广泛的适应性,武术能在广大民间历久下衰,与这一特点不无关系利用 这一特点可为现代群众性体育活动提供方便,使武术 进一步社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