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史记》、《汉书》等以帝王本纪为纲的纪传体史书。 清 乾隆 年间诏定二十四史为正史,1921年北洋军阀政府又增《新元史》,合称二十五史。《隋书·经籍志二》:“今依其世代,聚而编之,以备正史。” 清 冯桂芬 《<明纪>序》:“史家分纪传、编年二体,而纪传为正史。” 胡适 《论短篇小说》:“又如《水浒传》所记 宋江 等三十六人是正史所有的事实。” 有以纪传、编年二体并称正史的。参见《明史·艺文志》。 考订历史。 唐 王绩 《游北山赋》:“察俗删诗,依经正史。”正史是指《史记》、《汉书》等记传史书。以帝王传记为纲领并且由宫廷史官记录的有别于民间野史的中国史书。始见于南朝梁阮孝绪《正史削繁》。《隋书·经籍志》将《史记》、《汉书》等以帝王传记为纲的纪传体史书列为正史,居史部书之首位。《明史·艺文志》又以纪传、编年二体,并称正史。清乾隆年间的《四库全书》,确定《史记》至《明史》的24部正统的纪传体史书为正史(见二十四史),并确定凡不经皇帝批准的不得列入。1921年,北洋军阀政府又增《新元史》,合称二十五史。 指《史记》、《汉书》等以帝王本纪为纲的纪传体史书。清乾隆年间诏定二十四史为正史,1921年北洋军阀政府又增《新元史》,合称二十五史。 有以纪传、编年二体并称正史的。参见《明史.艺文志》。 考订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