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第一,可能是我国现行的学术领域的评价机制存在一定的问题。我们往往以论文发表的数量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和评价一位学生和导师,甚至在要求论文数量的基础之上还增加了时间限制。在这种体制下难免会迫使学生和老师对论文急功近利。可以说当前这种僵硬的学术评价机制为学术不端行为的滋生提供了温床;第二,可能是当前的监督机制不够完善、惩罚力度不够严格。尽管各大高校为了防止论文抄袭都制定了看似严格的“查重”、“盲审”标准,但很多论文在“查重”、“盲审”的过程中没有发现抄袭,即使发现了也没有给予足够严重的惩罚,这就导致很多学生和导师可能会心存侥幸,认为自己随便抄一抄也不会有太大的问题,即使被发现也不会承担多大的责任;第三,这些论文剽窃、抄袭的学生和导师心中对学术的敬畏心不够、责任心不强,他们的学术道德可能存在某些方面的沦丧。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在这些涉嫌抄袭的论文中,我们都能看到作者本人签字的《原创性声明》。除此之外,导师责任的缺失以及学校的变相“放水”也滋长了论文抄袭的歪风邪气,高校导师对自己学生的论文指而不导的情况屡见不鲜。面对这样的人我们不禁追问,他们真的适合去做学术研究吗?第四,有不少学生通过考研、考博的方式来躲避严峻的就业形势。在每年考研考博大军中真正有志于学术研究的只占很小比例。这样一来,攻读硕士学位就不再只是为了走上科研道路,大多数人只是为了混一纸文凭作为日后找一份好工作的敲门砖。由于完成学位论文是拿到学位的“必修课”,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人总是期待以最小的投入来获得最大的收益,所以“混学位”的现象屡禁不止,而论文抄袭只是极端的表现方式,更常见的是没有学术价值的论文拼凑,产出一篇又一篇学术垃圾。面对高校这种令人担忧的困境,我们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方式予以打击,才能让学术不端现象在我国学术圈大面积减少甚至是消失呢?第一,应该对教育体制、评价机制进行一定的改革,不应该一切指标唯论文数量是。比方说,国外很多知名高校看中的就不是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而是读书期间的综合表现和发表论文的质量。真正有价值的学术上的创新可能不是一年或者三年内能够完成的,它需要长时间的累积和沉淀。强行要求学生和导师在一定期限内发表有价值的论文违背了学术研究的基本规律;第二,将现有的学术监督机制执行到位,不能让“盲审”和“查重”流于形式,出现交钱就能过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