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今年的选调,参考下吧~四、选拔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为人诚实,作风端正,遵纪守法;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有服务和奉献精神。 2、学习勤奋刻苦,专业知识扎实,学业成绩优良,获得相应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兴趣广泛,思维敏捷,善于沟通,有较强的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 3、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成才观、就业观,自觉地把个人理想同国家与社会的需要紧密结合起来,对选调生、选聘生工作认识正确,志愿到基层、到艰苦地方工作锻炼、奉献才干。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 4、心理、身体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适应基层艰苦工作生活环境。身体素质必须达到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合格条件。 5、具有较强的组织活动能力。本科毕业生在大学期间应担任班长(或班级团支部书记)以上职务1年以上,或担任副班长(或班级团支部副书记)以上职务2年以上(三明市、南平市、龙岩市、宁德市生源的,担任1年以上)。硕士毕业研究生应在大学期间担任班委以上学生干部职务。少数民族学生条件可适当放宽。为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人才的需求,给更多有志青年到农村工作服务、学习锻炼提供宽阔平台,在大学期间担任班委以上学生干部职务1年以上、工作学习表现突出、到基层工作愿望迫切的,可报选聘生。 6、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8岁(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类推),硕士毕业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2岁,博士毕业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 7、报法院、检察院工作种类的,限于法律专业。 8、在选调生、选聘生资格考试中成绩合格。博士毕业研究生免于参加资格考试,采取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考试方法择优录用。 具备以上条件的中共党员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少数民族学生优先选拔。大学期间被评为省级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的本科毕业生和硕士毕业研究生(简称“省优生”),给予加5分(三明市、南平市、龙岩市、宁德市生源,志愿回生源地工作的加5分)奖励,计入选调生选聘生资格考试成绩。 不一定要求党员的,优秀学生干部也可以,以上资料参考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