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是指以委托寄售为业的商行当众出卖寄售的货物,由许多顾客出价争购,到没有人再出更高一些的价时,就拍板,表示成交。 另称减价抛售、甩卖、大拍卖。 我国拍卖法中已确认公开、公平、公正及诚实信用为拍卖活动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 还可以在法制日报,人民日报,中国法制报,法制文萃报上登。但一般对于这个登什么报的问题,法院拍卖公告没有规定一定要在报纸上发布,即可以在报纸上发布,也可以书写拍卖公告张贴发布。因此,想得到准确的拍卖信息,也可以和法院办公室或者受法院委托的拍卖行联系。 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决定》修正)规定如下: 第十二条设立拍卖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一百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 (二)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和章程; (三)有与从事拍卖业务相适应的拍卖师和其他工作人员; (四)有符合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的拍卖业务规则; (五)符合国务院有关拍卖业发展的规定;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