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应聘成为厦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须参加公开考试和并接受考核,这是记者昨日从厦门市人事局获悉的。 厦门市人事局昨日出台《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经厦门市、区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补充编制内工作人员(包括事业单位逆向调动人员,下同)都应采取公开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 非厦门人应聘须有本科学历 新规定提高了事业单位录用非厦门本地人员的要求,应聘者如果是厦门市以外应聘人员,必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符合《厦门市户籍管理若干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有关条件方可报名参加招聘。 同时,工勤岗位、一般性的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原则上招聘厦门本市户籍人员,特殊专业人才和特殊岗位经厦门市组织人事部门认定,可适当放宽资格条件。 招聘采取笔试加考核 公开招聘时,由事业单位发布招聘公告、公开报名,应聘者须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经过公示,最后予以聘用。 根据规定,招聘单位发布招聘公告后,报名时间不得少于7天,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应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成绩按一定比例折算成综合总分。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可以免于笔试,直接参加面试。同一岗位有免于笔试人员应聘的,笔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总分,综合总分为面试成绩。厦门生源待就业毕业生(入学前户口和学籍在厦门市的)参加招聘考试的,可在笔试中给予5%的加分。 经过笔试,考生按成绩高低依岗位拟招聘人数1∶3比例,与免于笔试人员共同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应从上线人员中产生,不足1∶3的按上线的实际人数确定,比例为1∶1的面试合格成绩则不得低于70分。确定的拟聘人选须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 特殊人才可直接聘用 为方便事业单位更好地引进高层次的特殊人才,事业单位在招聘满足一定条件的应聘者时,可简化招聘程序,采用考核等方式直接聘用。具体为: 厦门市人事局确认的重点引进人才;具有博士学位的人才;具有与岗位需要相一致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有硕士学位的人才。 厦门本市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首次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等政策性安置人员。 厦门市同类型经费渠道的事业单位之间流动的人员,以及从财政核拨经费事业单位流动到财政核拨补助经费或经费自给事业单位(含实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下同)、从财政核拨补助经费事业单位流动到经费自给事业单位的人员。 因保密需要不宜公开招聘或专业特殊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或其它特殊专业人才。 经组织批准到厦门担任正处(副局)级以上领导的随调配偶。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