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中旬之前。研究生学位论文完成后,在第六学期初(三月中旬之前),各学科(专业) 应统-组织对学位论文进行预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进入复审阶段。学位论文初审工作由学科负责人主持,由导师组构成评审小组。各学科应将初审通过的学生名单报送研究生院(筹)备案。学位论文预答辩(复审)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复审)工作应在第六学期(五月初之前)完成。预答辩委员会由本学科研究生导师组和一名秘书组成,由学科负责人或由其指定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担任预答辩委员会主席。预答辩委员会秘书协助主席工作。预答辩结果由预答辩委员会讨论确定,并将其材料报送研究生院(筹)备案。未参加预答辩或预答辩未通过的学生不能参加正式答辩,要延期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