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中院受理的华为公司维权案一审宣判。判决认定天津三星、惠州三星、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等三被告构成对华为终端有限公司的专利侵权,需连带承担8000万元人民币的赔偿金,并支付华为公司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50万元;电讯公司和电器公司应立即停止相关侵权行为。目前这个案子的判决书还没能从裁判文书网上查到,欧阳九律师也在密切关注,有消息的话会第一时间分享给大家。
应该是不能撤销的 但是你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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