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通讯作者还是有可能的,比如投稿用自己的邮箱,老板做通讯人(文章中表示)。第一作者一般不能改,可以加作者,改单位也可,并且要给出合适的理由,并且提供全体作者同意的书面证明。 原因:如果你的邮箱作废了,他还不让你换邮箱啊。或者学生毕业了走人了,改成老板,这完全是合情合理的事情。 如果不是必要,尽量不要改,给编辑部印象不好
将自己设为通信作者就行了 杂志社与通信作者联系论文的修改,发表,稿费等事宜,通信作者是必须的,但在论文中可以不写,你可以在弄个附录一起发,说一下通信信息,如果你是不想将通信作者的信息刊登出来,你发表的时候可以与杂志社联系。
354 浏览 2 回答
326 浏览 1 回答
186 浏览 1 回答
232 浏览 2 回答
246 浏览 2 回答
353 浏览 1 回答
97 浏览 6 回答
231 浏览 2 回答
189 浏览 1 回答
166 浏览 7 回答
219 浏览 5 回答
358 浏览 12 回答
316 浏览 8 回答
130 浏览 11 回答
160 浏览 9 回答
223 浏览 12 回答
281 浏览 9 回答
107 浏览 3 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