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淘宝上卖书需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第52号《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1、第十七条: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照本规定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外商投资审批手续。2、已经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出版物发行单位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应自开展网络出版物发行业务15日内到原批准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备案。3、第二十四条:《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应在经营场所明显处张挂;利用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应在其网站主页面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网页醒目位置公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登载的有关信息或链接标识;4、第二十七条:提供出版物发行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发现在网络交易平台内从事各类违法活动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所在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报告。扩展资料:《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办理指南(以成都为例):第一步:申请人应向区政府中心文体局窗口提交设立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第二步:区体育局、文化局、广新局派人审核资料。材料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区体育文化局和广信局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营业执照》。申请材料:1、设立申请书;2、营业场所的财产权属证明和租赁合同;3、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个人企业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2寸免冠照片;5、《成都零售书店审批登记表》;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前置条件:1、有明确的名称和经营范围;2、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固定营业场所。备注:1、《出版营业执照》有效期为4年。持牌人应当在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延长有效期限。2、持票人还应到区体育、文化、广播、新技术局新闻出版部门进行年度检查。参考资料:中国人民政府网—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 成都文体广新局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办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