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计划生育知识政策、进行投诉举报请拨:12356总机:010-68792114 媒体热线:010-68792084咨询健康知识和卫生政策请拨:12320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拟订国民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法律法规草案、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章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制定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组织制定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参与制定国家药典。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标准。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七)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地方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中央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党和国家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管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代管中国老龄协会,指导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二)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下辖机构联系方式:办公厅 电话: 010-68792990 传真:010-68792082 人事司 电话: 010-68791370 传真:010-68792255 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司 电话: 010-68792764 传真:010-68792931 财务司 电话:010-68792178 传真:010-68792175 法规司 电话:010-62030800 传真:010-62030514 体制改革司 电话: 010-62030795 传真:010-62030890 疾病预防控制局 电话: 010-68792763 传真:010-68792514 医政医管局 电话:010-68792204 传真: 010-68792513 基层卫生健康司 电话: 010-62030788 传真: 010-62030872 卫生应急办公室 电话: 010-68792341 传真:010-68792590 科技教育司 电话: 010-68792228 传真:010-68792234 综合监督局 电话: 010-68791906 传真:010-68791906 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 电话:010-68792818 传真:010-68792819 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 电话:010-68792914 传真: 010-68791474 老龄健康司 电话: 010-62030831 传真: 010-62030874 妇幼健康司 电话: 010-62030615 传真: 010-62030825 职业健康司 电话: 010-62030954 传真: 010-62030954 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司 电话: 010-62030525 传真: 010-62030575 宣传司 电话:010-68792700 传真:010-68791522 国际合作司 电话:010-68792282 传真: 010-68792285 机关党委 电话:010-68792301 传真:010-68792148 离退休干部局 电话:010-68792109 传真: 010-68792105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方式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服务电话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机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