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法又称谋篇。犹如绘画中的构图或建筑中的总体设计。书法作品给人的第一印象往往靠章法的效果来完成。章法有大小之别。小章法即一字之内的点画关系如何布置,或几字之间怎样安排。清代刘熙载《书概》云:『书之章法有大小,小如一字及数字,大如一行及数行,一幅及数幅,皆须有相避相形、相呼相应之妙……凡书,笔画要坚而浑,体势要奇而稳,章法要变而贯』。以此而言则大章法既是通篇字与字、行与行、正文与落款及用印之间的关系谋划、布置等,它要求一幅作品的字里行间有呼应、顾盼,要协调通畅而有整体感。 书法中章法的总体要求是和谐而富于变化,自然而有个性。例如:同是章法美的代表,楷书中欧的疏颜的密,各擅胜长。行书中《兰亭序》的静中有动,规中有变。《祭侄文稿》的信马由缰,一泻如注,以及《韭花帖》的空灵典雅,《珊瑚帖》的率意独出,无不体现着作者个性,审美取向和创造精神。因而使作品具有不同的艺术效果和强烈的艺术感染力。 章法的效果,要求作者在创作过程中,灵活准确地运用一些技巧来实现自己的构想。比如:笔法中的疏与密、虚与实、大与小、欹与正、长与短等,以及墨法中的浓与淡、燥与润、涸与涩等。将这些矛盾的方面强化,运用到字里行间,使其在对比中达到和谐,定会使作品生动起来。生动象征着作品的神采和气韵,如果说笔法、结构、章法是一幅作品必须具备的条件,那么,气韵则是作品的生命了。 章法的组成有如下几个方面:① 形制:即规格,形式如中堂、条幅、对联、横幅、斗方、扇面等。② 正文:这是作品的主体部分,书写者要根据字数、字体和形制的不同来决定章法的布局。③ 行款:即落款,指正文之外的文字。有上、下款和长、短、穷款之别。内容一般为正文出处、书赠对象、时间、书写原因、跋语等,下款为时间、书者或斋馆、名号等。但一般情况极少有全部写齐的,故以短款、穷款居多。可视章法需要而定。④ 钤印:分姓名印、斋馆印、年号印、肖形印、闲印等。形有方、长、圆、椭圆、随形等。文有白、朱(即阴文、阳文),除姓名印外都可做引首印。即盖章在第一行第一字下外侧为多。姓名印可分姓印与名印,视作品情况用一、二方均可。至于印的大小视款字大小而定。我们以为宜小不宜大,绝不可超过款字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