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语文论文,可以写也就是说可以研究的东西很多,研究的题目也可大可小。大到研究语文教学的原则理论,小到研究一篇课文甚至一句话、一个字词的读法教法。研究题目的大小,本身并不决定文章的优劣,大题目不见得好,小题目也不见得不好,关键在于自己的研究是否有针对性,分析是否深入,总结出的规律是否有指导意义。从目前语文教学研究情况看,语文论文中针对教材和教法的具体问题进行研究的情况比较多,比如某一篇课文如何教,某一类课文如何教,识字课如何教,拼音课如何教,作文课如何教,看图学文课如何教……等等。有一些“传统课文”(中小学都有)人们研究了几十年,提出过各种各样的教法。这一类的问题我们当然还可以再研究因为教法本身是一门富有活力的艺术,而不是死板的模式。一个高水平的教师教同一篇课文,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方,针对不同的学生,他的教法绝对不会是一样的。因此同样的教材在不同的具体环境中可以有不同的教法。我们可以针对人们还没有注意到的具体环境、具体情况再进行研究,提出不同于别人的见解。不过,如果我们研究的眼光只盯住教材中某一课、某一类课文、某一个知识点的教学,这样就局限了自己的研究范围,不容易找到有突破性、创新性价值的研究题目,写出的语文论文就往往会缺乏新意,难得有独到的见解。因此,我们应该把视野再扩大一些,从传统研究中着重对教材教法的研究拓展开去,寻找新的研究范围、研究题目的语文论文。比如说,我们 写语文教学论文的思路可以向以下两个方面展开。一个是课程方面的语文论文,即对课程设置、课程性质目的、课程间相互关系的研究。人们在基础教育即小学、中学阶段都要学语文课。解放前小学叫“国语”、中学叫“国文”,解放以后叫“语文”。语文究竟是一门什么样的课,为什么要学语文、教语文,怎样教、怎样学才算达到这门课的目的,这些问题虽然专家们已经谈论甚至争论得很多,但并不是每一个教语文的人都了然于胸吕叔湘先生说:“我认为每一个做教学工作的人必须首先认清他教的是什么。”语文教师每天教的“语文”究竟是什么?这门课究竟应该让学生学些什么,学会什么?这样的问题的确值得我们思考。很多有识之士都指出过,几十年来我们国家的语文课教学是不成功的。吕叔湘曾说:“讲到中小学语文教学问题,首先我们肯定它有问题……教学时间很多,效果并不理想……”吕先生这话是20年前讲的,现在的情况也未必有多大好转。只要看看目前社会公民的总体文化水平、语文水平的低下(商店、报刊、电视,到处写错字,读错字,到处是不通的句子,学校中很多老师说不了普通话,板书极糟……),就可以知道学校语文教学从总体来说是低效益的,甚至是失败的。叶圣陶先生曾经指出语文教学三大弊病,其中之一是读书作文不是为了增长知识、发表思想、抒发感情,而是为了应付考试。这一点不仅没有改变,而且是愈演愈烈从这个角度看,语文教学的成败问题,自然也不仅仅是语文教学本身的问题,它还受到教育体制的影响和限制。不过,就语文教学自身而言,如何正确认识这门课的性质和功能,从而自觉自主地(而不是仅仅为完成上面规定的教学内容、教学计划)去上好这门课程,这里仍然有很多问题值得研究。拿叶圣陶先生的观点来说,语文课的任务就是帮助学生养成使用语文的良好习惯。因为语文是工具,是人生日用不可缺少的工县语文课和语文老师要做的事情,就是指导和培养学生学会使用这个工具有的学生从小学读到中学毕业,发电报不会拟电报稿,十个字八个字可以说清楚的用了二三十个字还说不清楚,这就是没掌握好这个人生日用的工具从教的这一面检查,就是语文课或语文老师还没有尽到职责。语文课既然是“帮助”培养学生使用语文的良好习惯,那么如何“帮助”就大有文章可做。时代不同(比如改革开放以来同以前就不同)、地域不同(比如大城市和小地方不同,汉族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不同),学生的情况不同(总体素质,经济文化环境等不同),教师“帮助”的方法就可以大有不同。处于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在如何有效地“帮助”学生养成良好习惯这个问题上比专家教授更有发言权,很可以通过教学实践总结出一些东西来,充实甚至改写我们目前的语文课程教学法理论。当然,涉及课程性质目的等方面的问题,是比较大的问题,把语文课的性质、目的任务作为研究题目甚至语文教学论文的题目,往往不容易做好。不可能人人都来做这样的大题目。但是,如果我们善于把自己研究的小题目与这些大问题联系起来,虽然是微观的研究,但却包含宏观的思考,这样的研究,就可能站得高一些,分析问题说得透一些。另一个是教语方面的语文论文,即对教师教育教学用语的研究。教语是教师教育工作中的主要工具。一方面,它自身有它的规律值得研究;另一方面,它作为讲授教材、体现教法的主要工具和载体,与教材教法有密切的关系。目前师范院校都开设有各科教学法课。除了讲授一些教学理论、课程性质等问题之外,着重研究的是教材及相关的教法。所以,有的干脆叫“教材教法”课。这门课本应是最具有针对性、最实用、最有可操作性的课,可惜它的现状却不能令人满意。从师范院校毕业出来教书的老师,没有几个承认是从这门课学会教法的。造成这种情况,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之一便是过去这门课往往脱离实际。这些年来,人们日益注重到对教学中一个极为重要的方面——教学语言的研究。实践证明,离开了对教学语言的研究,教学法的研究是难以深入的。现在国家教委已正式下达文件,把教师口语作为教师职业技能训练的必修课列入师范院校的教学计划。在语文教学研究中,过去对教材研究较多,对教法的研究要薄弱一些,而对“教语”,过去的研究很少涉及。在今后的语文教学研究中,必然会形成“教材教法教语”这样的新格局。其中“教语”的研究基本上是刚开垦的生荒地,语文教师大可以把自己的眼光投向这片土地,搞出一些研究成果来。教学语言的研究范围是宽广的。比如:教学语言作为一种语体,它有什么特征?它与一般口语有什么不同?教师口语中课堂语言和课下语言有什么不同?中学阶段或小学阶段教师口语分别有什么共性特征?对高年级和低年级学生使用的教师口语有什么区别?这些区别与学生的语言认知能力和心理因素等有什么关系?课堂教学中导入语、讲授语、提问语、交谈语等有什么特点?等等结合地区特点,我们还可以研究对落后山区、少数民族地区学生教学时使用教师口语的具体情况,在双语教学情况下教师口语的使用情况,以及在落后地区如何提高教师自身口语水平等问题。当我们把目光投向这些方面的时候,就会发现在很多问题上都大有文章可做,我们的研究就可以不步人后尘,不人云亦云,甚至可以发前人所未发,开拓新领域,发现新问题,总结新规律,提供新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