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点符号算入字数标点符号在文章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可当年的出版界却对标点符号不重视,在支付稿费时,往往把它从字数中扣除,不给稿费。一次,鲁迅应约为某出版社撰写一书稿,由于事先探知该出版社不支付标点符号的稿费,因此他的书稿通篇没有一个标点符号。编辑看了书稿后,以“难以断句”为由,回信要求鲁迅加上标点符号。鲁迅认为:“既要作者加标点符号分出段落、章节,可见标点还是必不可少的。既然如此,标点也得算字数。”那家出版社没办法,只好采纳鲁迅的意见,标点符号也折算字数支付稿费。(文/凌大 来源:《咬文嚼字》) 标点曾无稿费 标点符号,正式作为汉语书面语言的组成部分,在中国还不到一个世纪。随着清末以来中外文化交流日益密切,在汉语中使用统一的标点符号成为一种必然趋势。 中国古代的书面语言没有标点,汉代以来用“、”和“↓”符号表示句子的停顿。到元代把“↓”改为“。”。但这种符号不能表示语气、词的性质与作用,经常产生理解上的困难,甚至误解。例如,从前有个财主生性吝啬,在聘请教书先生时讲明膳食微薄,并与这位教书先生写下一张没有加标点的合约为据。和约写道:“无鸡鸭亦可无鱼肉亦可青菜一碟足矣。”财主理解为“无鸡鸭亦可,无鱼肉亦可,青菜一碟足矣”,欣然签了字。哪知吃第一餐饭,教书先生就大喊大叫了起来:“怎么净是素菜,没有荤菜?我不是约定了‘无鸡,鸭亦可;无鱼,肉亦可;青菜,一碟足矣’的吗?”弄得财主哭笑不得。 中国的大门被打开以后,派驻国外的留学生渐多,中外交流频繁起来,标点符号亦被介绍到中国。第一个从国外引进标点符号的人是清末同文馆的学生张德彝。1868年2月,前驻华公使蒲安臣带领“中国使团”出访欧美,张德彝往列其中。他有一个习惯,即无论到哪个国家,都喜欢把当地的景色、人物、风俗习惯记录下来,以“述奇”为名编成小册子。他在《再述奇》(现名为《欧美环游记》)中有一段介绍西洋的标点符号,说“泰西各国书籍,其句读勾勒,讲解甚烦。如果句意义足,则记‘。’;意未足,则记‘,’;意虽不足,而义与上句黏合,则记‘;’虽然张德彝不是有意识地向国内知识界引入标点符号,甚至带有反对的口气,觉得这些标点繁琐,但是却在无心栽柳的过程中为中国语言符号的发展带来了新风。” 1897年,广东东莞人王炳耀最先根据我国原有断句方法,吸收国外新式标点,草拟了10种标点符号,即“,”读之号,“。”句之号,“O” 节之号,“V”段之号,“:”句断意连之号,“-”接上续下之号,“?”诘问之号,“!”慨叹之号,“!”惊异之号,“<>”释明之号,并倡议采用。 1904年,商务印书馆出版了我国最早使用外国标点符号的书籍《英文汉诂》。1909年,鲁迅与周作人共同翻译出版《域外小说集》,引进使用好几种标点符号,并新创两种符号,还在“略例”中专门介绍书中使用的标点符号。1918年5月,语文学家陈望道在《学艺》杂志发表《标点与革新》一文,全面系统地引进并介绍了西洋10种标点符号。陈独秀、李大钊主编的《新青年》,从1918年5月起全部以白话文编排,并使用新式标点符号。一时间,标点符号风靡全国。1920年,北洋政府根据胡适、钱玄同、刘复、朱希祖、周作人、马裕藻六名北大教授提出的《请颁行新式标点符号方案》,发布55号训令一《通令采用新式标点符号文》,我国第一套法定的新式标点符号由此诞生。 但新式标点符号的地拉,还需要一定的时间来巩固。例如,20世纪30年代,上海有家书局发稿子按字数算稿费,标点符号不计算在内。于是,鲁迅先生有一次给这个书局寄去的稿子,既没划分段落,更无一个标点,书局无可奈何,只得写信给鲁迅:“请先生分一分章节和段落,加一加新式标点符号。”鲁迅回信说:“既要作者分改落加标点,可见标点和空格还是必要的,那就得把标点和空格也,算字数。”书局只得认输。 新中国成立后,标点符号的引进和使用有了进一步的发展。1951年9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规定标点符号在全国的统一用法,是为14种。 1990年4月17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新闻出版署发布了修订的《标点符号用法》,由14种符号增为16种。至此,我国的标点符号统一和完善起来。(来源:中国网 摘自《中外文化交流史轶闻趣事》 出版社:山东画报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