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你不能看他的产品和你的产品之间有什么差别,你只能看他申请的专利的权利要求与你的产品之间是否有差别,按照专利侵权判定的原则,你要分析:(1)它的专利的权利要求中(主要看独立权利要求)描述的每一个特征(从第一个字到最后一个字)在你的产品上是否存在,如果都存在,属于符合全要件原则而侵权,如果有些特征在你的产品上没有,则不符合全要件原则,这种情况下,你要看第(2)条;(2)如果某些特征在你的产品上不存在,要看是否有对应的替代特征,如果有对应的替代特征,要看两者之间是否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目的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如果是,则等同侵权,如果不是,则不侵权;(3)以上两个是最主要的侵权判定原则,另外还要看是否有禁反言的情况,这个要看专利申请过程中的审查文件了,不过既然是实用新型,则省略此步骤,因为实用新型不实质审查对方昂产品说明书上印的那句话,完全扯淡,不必理会判定对方公司的产品是否侵犯专利C的权利,要使用上面我所说的判定原则,你可以自行判断,还有,看看对方公司的专利的权利要求描述的特征在专利C中是否都已经被揭示,如果是,则可以无效对方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