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是欧洲工业革命的发源地,也是世界上实行专利制度最早的国家。1624年,英国颁布了堪称现代专利法鼻祖的《垄断法》。由于专利制度的实施,极大地刺激了英国工业的发展,使之成为当时世界上工商业最发达的国家;美国也是世界上专利制度建立较早的国家之一,它于1790年颁布了美国第一部《专利法》。这部专利法是世界上自有专利制度以来最系统、最全面的专利法,正像美国著名总统林肯预言的那样:“专利制度就是给天才之火添加利益之油”。正是由于这部专利法的实施,给发明创造之火添加了精神和物质的利益之油,使美国涌现出了一批像爱迪生、爱因斯坦这样的天才发明家,也使美国成为世界上的专利大国,它每年专利申请量约占世界总量的五分之一左右。正是由于美国成功的实施了专利制度,使一个仅有200多年历史的年轻的国家发展成为当今世界拥有最先进技术和经济实力极强的国家。日本是资本主义发展较晚的国家,实施专利制度也只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但它的专利制度却很有特色。明治维新以后,为了励精图治、振兴工业、鼓励发明创造,日本于1885年通过了专利法案,建立了专利制度。在专利制度的保护下,日本大量地从国外引进先进技术,并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发国内技术,成功的专利发展战略,使日本成为当今世界上专利拥有量最多的国家,每年专利申请量超过50万件。由于日本成功地实行了专利制度,因此极大地推动了技术革命和产业革命的发展,仅仅在一个世纪之内,日本便后来居上,在世界市场上具有了强大的竞争能力,成为当今世界最具实力的经济大国和技术大国。法国是继英、美之后较早建立专利制度的国家,在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于1791年制定了法国第一部专利法,明确规定了发明人对他的发明具有独占权,认为“在各项事业的一切新发现或新发明均为发明人的财产”;德国于1877年颁布了第一部专利法,它实行专利制度已有逾百年的历史,并在世界上首创了实用新型保护制度。由于法国和德国成功地实施了专利制度,使得它们相继步入了世界强国的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