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评阅人和答辩人可以相同。评阅意见返回后,由各院(系、所、中心)主管领导指定专人拆封并做隐名和保密处理,以保证评阅人的隐名权益。然后将申请答辩的材料报送各院(系、所、中心)和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审批。只有在论文评阅书、评分表等作必要的隐名和保密处理后,方可提供给论文答辩委员会。论文评阅人具体实施办法:1、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在各院(系、所、中心)学位评定分委会领导下,由主管研究生培养的院长(主任)组织教务员等人具体实施,研究生院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对各院(系、所、中心)的学位论文评阅工作有监督检查的职责。2、各院(系、所、中心)在实施匿名评阅制度前,必须建立论文评阅专家库(研究生院已经建立了覆盖全校博士点专业的校外专家库)。专家库内容应至少包括专家姓名、年龄、所在单位、职称、通信地址、电话、电子邮址、研究领域、研究方向等基本信息。各专业的导师应积极参与专家库的建设。3、博士学位论文在获得导师小组认可,并通过院(系、所、中心)对论文的形式审查后,方可提出进入评阅程序的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阅申请必须在正式答辩前45天由博士研究生提出,并须提供7本按匿名评阅格式要求装订的博士学位论文。导师有权在论文申请时提出应回避评阅本人本次指导之学位论文的专家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