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法律规范的“条”,是组成法律规范的基本单位。一部法律,都是由若干法条组成的,并且有明确的表明第**条,且应当使用中文不能使用阿拉伯数字。 引用时“根据《立法法》第五条规定······”二、“款”“款”是“条”下的组成部分。“款”的表现形式为条中的自然段,每个自然段且没有数字排列的为一款。“款”的适用:款一般可以独立适用。关于引用款时的数目的书写一般应当使用中文,不用阿拉伯数字。如《立法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 三、“项”“项”可以是“条”后面的也可以是“款”后面的,是以列举的形式对前段文字的说明。如《立法法》第八条规定: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一)国家主权的事项;(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三)该条中的(一)、(二)、(三)(十)等就是该条的十个项。该十项是对前段文字中“下列事项”的说明。所以,含有项的法条,其前段文字中一般都有“下列”二字或相应的文字表述。“项”前冠以数字以对列举的内容进行排列。如上所述,各项前都冠以(一)、(二)、(三)、(四)等数字,而且这些数字只能以中文数字加括号的形式出现。“项”的适用。对含有项的法条,适用时应当适用到项。四、“目”“目”隶属于项,是法律规范中最小的单位,一般是阿拉伯数字标明。如《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的;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则数字1、2后面的是具体的“目”的内容。拓展资料:法律是由编、章、节、条、款、项、目构成。一部法律根据《立法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一般由编、章、节、条、款、项、目组成。编、章、节是对法条的归类。所以,在使用法律时只需引用到条、款、项、目即可,无需指出该条所在的编、章、节。因此,弄懂法律规范中条、款、项、目的含义,在执法活动中正确使用法律规范的条、款、项、目,对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是大有益处的。法律条文中的条款项目的区分 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