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分析法是一种主要以各种文献为研究对象的研究方法。早期的内容分析法源于社会科学借用自然科学研究的方法,进行历史文献内容的量化分析。在教育科学研究中,内容分析法既是一种主要的文献资料分析方法,又是一种独立、完整的科学研究方法。内容分析法的一般过程包括:建立研究目标和确定总体与分析单位,依据测量和量化的原则,设计能将分析单元的资料内容分解为一系列项目的分析维度(或类别系统),再按照分析维度严格地抽取有代表性的资料样本(抽取样本),把样本转化成分析类目的数据形式,最后对数据进行信度检验及统计推论。两种方法的主要差别是:内容分析法将非定量的文献材料转化为定量的数据,并依据这些数据对文献内容做出定量分析和做出关于事实的判断和推论。而且,它对组成文献的因素与结构的分析更为细致和程序化。 内容分析法的适用范围比较广泛。就研究材料的性质而言,它可适于任何形态的材料,即它既可适用于文字记录形态类型的材料,又可以适用于非文字记录形态类型的材料(如广播与演讲录音、电视节目、动作与姿态的录像等);就研究材料的来源而言,它既可以对用于其它目的的许多现有材料(如学生教科书、日记、作业)进行分析,也可以为某一特定的研究目的而专门收集有关材料(如访谈记录、观察记录、句子完成测验等),然后再进行评判分析;就分析的侧重点讲,它既可以着重于材料的内容,也可以着重于材料的结构,或对两者都予以分析。在前瞻性的教育科研中,内容分析法可以用于对教育及教育研究的趋势预测。在教育史的研究中,内容分析法能对文献的文字风格做出定量分析,从而帮助鉴别文献的真伪。在对现实教育问题的研究中,内容分析法同样能发挥作用,例如,可以用它来分析教材的结构,对教材编制的合理性做出定量、定性的分析,也可以用它来分析学生的作业,对学生的错误种类做出定量的描述;还可以用它来分析教师、学生或其它人的各种作品、语言、动作、姿势,对教师、学生等的个人风格、个性特征做出判断。内容分析法的适用范围虽然较广,但适于其的内容一般应具有能重复操作、被人的感观体验、意义明显、可以直接理解等特征。通常对不具备这样特点的、潜在、深层的内容不适于采用内容分析进行研究,否则难保证结果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内容分析法的一般过程包括建立研究目标、确定研究总体和选择分析单位、设计分析维度体系、抽样和量化分析材料、进行评判记录和分析推论六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