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将技术创新成果推向市场,因而很多科研成果被束之高阁。鉴于科技体制上还存在着这些弊端,因而重新认识市场经济条件下创新的规律,富有成效地推动科技体制创新,就成为推进现代企业发展的一个迫切要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依据人们对技术创新经济学的研究得出的最基本的一条规律是,企业必须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这种主体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企业要成为技术创新投资的主体;二是企业要成为研究开发的主体;三是企业要成为利益分配的主体。企业作为技术创新的投资主体,就意味着可在国家产业政策的宏观指导下,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和市场竞争格局,自主地选择适合本企业发展目标的创新项目,自主进行筹资、融资和投资,自己承担相应风险,政府管理部门不加干预。企业作为研究开发主体,就意味着研究开发工作主要在企业内进行。在传统体制影响下,一些国有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虽然也设有研究开发机构,但不论人力资源,还是物质资源,均投入不足。同时,由于企业没有成为研究开发的主体,研究开发活动主要不在企业进行,导致科技成果和企业生产经营脱节,许多科研活动没有明确的商业目的,造成了科研成果多而企业新产品少、获奖科研成果先进而企业产品落后的局面。企业作为利益分配主体,就意味着在照章纳税后,企业有权对技术创新收入进行自主分配。这样企业不仅可以有效补偿技术创新投入,而且还可以有效地激励研究与开发人员,尤其是对技术创新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实行特殊的报酬机制。再者,企业可以根据有效的经济原则,组建有效的研究和开发组织,按要素、贡献分配报酬,激励研究与开发的有效增长。而企业要走到这一步,不仅需要政府的努力,同时也需要各企业转换观念,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从企业的实际出发,进行大胆创新,把握创新的主动权,把握市场机会和技术机会,做出适合本企业的创新决策,不断提高创新水平,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从而走上一条适合企业自身发展的创新之路,使企业始终保持旺盛的生机,不断取得新的发展。在这方面,武汉健民集团已经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武汉健民集团率先认识到经济一体化形势下世界中药行业的发展趋势,并探索出一条成功的发展道路。这就是以科技体制创新为突破口,促进药品研发技术的创新,进而推动企业的整体发展。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开发公司是武汉健民集团进行科技体制创新的重大举措。正是因为较早认识到科技体制在促进企业技术创新中的作用,武汉健民集团于1999年就联合武汉生物技术开发中心、同济医科大学药学院、湖北中医学院、湖北大学等单位,以股份制形式共同出资在其原有科研所的基础上,成立武汉健民中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药工程公司),打破了原有的科技体制,率先将现代企业制度、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引入到企业的科研开发之中,使原隶属于武汉健民集团的科研所成为享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科研实体,主要从事新药开发和老产品的二次开发,在运营方式上实行严格的公司化管理,同时依据现代公司制的特点,加强技术创新体系的建设。如此,武汉健民集团既保证了自己能有源源不断的适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上市,又使原有科技资源焕发了巨大活力。作为科研型实体,武汉健民中药工程公司不但清醒地认识到技术创新在公司运行过程中的重要性,还建立起一套与本企业相适应的技术创新体系。它主要体现在对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技术创新人才管理、技术创新决策管理和技术创新过程管理等方面:(1)对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设极为重视,先后投巨资从国内外购进各种仪器设备及相关技术,以品种改造和新品种开发为载体,大大提升了研发水平和能力。(2)把人才视为企业发展最重要的资源,高度重视技术创新人才的引进与管理,运用各种激励手段,充分调动和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优化公司的人才结构。为保证公司员工的知识更新,又不断探索和完善产、学、研相结合的人才机制,使他们有机会提高创新能力,有条件提高创新水平。(3)强化对技术创新决策的管理工作,建立了由中国工程院院士牵头的专家顾问系统,主要负责中心的重大科技决策咨询、重大科技项目评估、新药研制过程中的关键技术咨询与指导等,从而降低了科研风险,提高了科研效率。(4)对内实行项目负责制,加强过程管理。对项目的管理、组织实施申报实行全过程监控,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都进行有效考核和评估。先进的管理体制和成功的创新战略使武汉健民中药工程公司焕发出蓬勃生机。自成立以来,在不到5年的时间里,它已承担30多项国家、湖北省及武汉市的攻关项目,名优产品的二次开发也初见成效。武汉健民中药工程公司强大的科研实力和良好的发展态势,有力地促进了武汉健民集团的迅速发展,使其产品更新换代速度加快,科技含量水平持续提高,市场占有率稳步扩大。十年来,武汉健民集团的效益指标率均增长30%,连续7年税后利润超过2000万,并成为国家科委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计委确定的全国中成药小儿用药基地,还相继荣获“全国质量效益型先进企业”、“全国中药行业优秀企业”、“全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