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世纪的法国是欧洲大陆上的典型封建专制国家。它的农业占统治地位,工商业发达的程度,也在欧洲大陆首屈一指。但是专制政府不断提高税收,加重了对企业的盘剥。全国 关卡林立,阻碍了国内贸易的发展。 当时,法国有许多手工工场,纺织、冶炼、煤矿、造船等工业出现了集中的大规模生产;对外贸易仅次于英国;酒类、服饰、家具等行销欧洲各地。阿尔萨斯的染色布和印花织品,里昂的丝绸,在世界各地享有盛名,被当作奢侈品高价出售。在重工业方面,昂赞公司开发北部煤矿,雇用了数千名矿工。东部的勒克佐公司,拥有巨大炼铁炉。但是在工业中,小的分散的手工工场和作坊还普遍。革命前夕,法国社会分为三个等级。其中第一、第二等级为特权等级,占有大量土地,享受官厚禄,却不向国家交纳赋税。第三等级包括农民、工人、城市平民和资产阶级,占总人口的97%。 农民少地或无地,工人和平民生活困苦,资产阶级要求享有政治权利。社会等级对立严重。 特权等级包括教士和贵族,只占总人口的3%,却占有全国1/3以上的土地。占全国人口90%的 农民,只占有全国1/3左右的土地。他们被沉重的地租和其他封建贡赋压的喘不过气来,即使丰收 年景,也很难维持一家温饱。资产阶级包括银行家、船主、商人、工场主、律师等。他们有钱,有 才能,有文化,有政治要求,在即将到来的革命中,起着领导作用。 18世纪,法国政府受到财政的困扰。国王路易十六被迫召集三级会议,企图解决财政危机问题, 却由此导致大革命的爆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