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专利的授权主管机构是欧洲专利局,而欧洲专利局(EPO)是根据欧洲专利公约,于1977年10月7日正式成立的一个政府间组织。官方语言为英、法、德三种语言。德国专利的授权主管机构是德国专利商标局,官方语言为德文,总部在德国慕尼黑。欧洲专利,依照欧洲专利公约的规定,一项欧洲专利申请,可以指定多国获得保护。一项欧洲专利可以在任何一个或所有成员国中享有国家专利的同等效力。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简化在多国单独提交专利申请的手续,节约开支,方便申请人。也就是欧洲专利保护范围在其欧洲专利成员国都受保护。德国专利保护范围仅在德国,而欧洲专利成员国中包括德国,即申请专利如果在欧洲专利局获得授权之后,直接在德国履行登记等手续便可以获得德国专利。反之,如果仅仅在德国申请了专利的话,无法在欧洲专利局获得专利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