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检索报告。检索报告一般在专利申请通过前产生。检索报告指的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对相关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进行检索,并就该专利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授权条件,进行分析和评价,并作出地报告。专利申请,需要通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审核,是否符合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并且不能与其他已通过专利相似,达到相关条件的,才能完成专利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