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某一女中学生在电车上为一外国朋友让座,讥讽声至:“真是崇洋媚外!”崇洋媚外?果真如此吗?在此,不妨假设这件事是个案例,再假设主犯应当是“一个外国朋友”。再进一步假设这个外国朋友是一个老人,在他上车后,因为没有剩余空位,而一女生主动让座。但这件事哪儿可扯得上崇洋媚外呢?让座,这可是礼貌的表现!不管是在中国还是在外国,这本来就是一见件理所应当之事,自然谈不上崇洋媚外。假设第二条:这个外国朋友是一个二、三十来岁的健康的大姑娘或小伙子。同样的,在上车后发现没有空余的座位,而一女生主动让座。那么此时的“主犯”应当是这一女生了。不知道这姑娘是一个大美人,还是小伙子是一个帅哥,居然能让一女生主动让座,看来此国际友人功力不浅啊!可话又说回来,人,一旦看到美好的事物,不都有种想亲近的感觉吗?再或者,此外国人面目和善、平易近人,那么小女生愿意去让座,怎么就会成了崇洋媚外呢?最多算得上“个人崇拜”罢了。假设条件三:这个外国朋友只是一个相貌平平,全身上下无任何异处的普通人一个,仅仅只是因为此人头顶“洋毛”,蓝眼、白皮肤而已。上车后,视电车内无座,巧,一女生只因视其乃外国人,立即让座。主犯乃“女生”,敢问此女生此时是否满脸堆笑,一副讨人的媚笑?既无,又怎么算得上“媚外”?要说“崇洋”,或确实如此。追溯历史,古今“崇洋”之人怕举不胜举。盛唐时“崇洋”,远了且不谈,就说近代最后一任皇帝溥仪可谓是万分的崇洋,喜欢的洋玩意儿多的是:骑自行车、玩西洋镜、西洋表、西服等等。可这也仅仅属于“崇洋”情结,要说是“崇洋媚外”,那简直是诬蔑。要论“崇洋媚外”,在抗战时期不是没有的,那一个个通敌的汉奸便是,在外国的军事部里,献媚讨好的嘴脸,狠狠的出卖中国军事情报,更出卖自己良心的奴才便是。要说这些汉奸是“崇洋媚外”哪有简直是抬举他们了。要论现代的中国人,发展的是民族自尊、自信、自强的力量。特别是全球化的时代,一个日常的“让座”行为,竟然被指责为是“崇洋媚外”,那纯属无稽之谈!中国在发展,中国在强大,中国也正逐渐走向繁荣,我们何需如此计较?人与人是平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