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的授权说明书是该专利说明书的最终版本。发明专利申请提交并通过初步审查后,一般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时进行公开(在专利申请人提出申请的情况下也可能会提前公开),这时公布的说明书版本即为专利申请公开说明书。一般来讲是申请人申请专利提交的原始文件。在公开后,申请日起3年内专利申请人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后,发明专利即进入实质审查程序,这个阶段审查员会进行检索,来对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创造性进行审查,可能会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而申请人则需要根据审查意见通知书指出的内容进行意见答复或修改,来克服新创性或其他方面的缺陷。这个过程中可能会对专利申请说明书进行一次或多次修改,最终能够通过审查,获得授权的版本即为申请授权说明书。因此专利申请公开说明书与审定授权说明书在内容上是可能存在区别的,但根据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 第三十三条 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也即对申请文件的修改是有限制的,所以相对于申请公开说明书来讲,审定授权说明书在权利要求书上可能存在较大差别,但说明书部分的改动一般不会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