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过程中,由于申请人的过失,会出现漏填或者错填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专利发明人可以进行更改,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即可。但提出变更请求,应当提交全体申请人和变更前全体发明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证明文件,这些证明文件包括如下几种:(1)因发明人更改姓名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2)因漏填或者错填发明人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由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和变更前全体发明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证明文件。(3)因更改中文译名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发明人声明。法律依据:《专利审查指南》 著录项变更专利申请的著录项目有:申请号、申请日、发明创造名称、分类号、优先权事项(包括在先申请的、申请日和申请国)、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事项(包括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国籍、地址)、发明人姓名、专利代理事项(包括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专利代理人姓名)等。其中有关人事的著录项目(指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事项、发明人姓名和专利代理事项)发生变化时,应当由当事人按照规定办理著录项目变更申请手续;其他著录项目发生变化时,应当由专利局根据情况进行变更) 。扩展资料:分类一般情况下,发明人、设计人与专利申请人为同一人。但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专利申请人则为发明人、设计人以外的其他人:1)他人通过合同从发明人、设计人那取得了发明创造得专利申请权,并申请专利的。应当注意,发明人、设计人在提出专利申请后转让其专利申请权的,应当将转让合同交专利局备案,且经专利局登记合同后生效。2)发明创造的继承人通过继承取得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对于正在申请的专利权利的继承问题,必须向专利局提出变更申请人的请求。3)法律直接将专利申请权赋予发明人、设计人以外的其他人。如职务发明创造的申请人为发明人、设计人所在的单位。发明人、设计人一定为自然人,如李四。综合分类申请人可以为单位、也可以为自然人。A、当发明人或设计人,依照企业要求完成本职工作后或者利用企业的资源(设备、资金)完成的发明、实用新型、设计,属于职务发明和设计、申请人为该企业,其他约定除外。B、当发明人或设计人,依照利用自身资源(设备、资金)完成的发明、实用新型、设计,申请人属于个人,该设计人可自愿的将申请人的权利赋予别人或其他企业所有,其他约定除外。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专利发明人变更
申请著录事项变更,错名字和正确的名字签字,签转让协议,交200元或直接重新申请
1、需要全体发明人的手签证明文件2、委托代理机构的委托书3、200元的官费现在,专利局对变更发明人审查力度加强,如需增加发明人,还要求提供“足以证明变更请求所主张的所有发明人(设计人)对本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证据”。如有问题,欢迎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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