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实质审查是指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文件进行仔细研究,对要求保护的发明进行检索,确定该发明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最终作出是否授予专利权的决定。
实质审查的内容包括:
是否符合专利法第5条、第25条的规定,即申请专利的主题是否有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况,是否属于不能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是否符合专利法第31条的规定,即申请人对申请进行修改或提出方案申请时,是否超出了原说明书(包括附图)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是否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即专利申请是否符合单一性的要求;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发明定义,即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是否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8条的规定,即专利申请发明书的撰写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并对所要保护的发明作了清楚、完整的说明,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是否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的规定,即权利要求书是否清楚和简要地表述了请求保护的范围,权利要求是否以说明书为依据,独立权利要求是否包含了为解决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以及是否符合申请要求优先权的情况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