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著录有传统著录法和标准化著录法之分。传统著录法是先确定一个主要标目,继而对文献特征进行描述,所编款目称为主要款目(也称基本款目)。中文文献著录习惯以题名为主要标目,西文文献著录一般以著者为主要标目,因此各自所编主要款目分别为题名款目和著者款目(“匿名著作”等仍以题名为主要标目)。标准化著录法的第一步是对文献特征进行客观描述(从题名开始著录),然后再确定拟制作各种款目及提供检索途径的项目,并集中记载在排检项内。这种款目称为通用款目。在通用款目上添加某个标目,即可制成为某种款目,如加上著者标目即成为著者款目。通用款目由各种著录项目组成。著录项目因文献类型不同而有所差异。中国国家标准《普通图书著录规则》(GB3792·1-85)所规定的著录项目有10项,,即书名与责任者项、版本项、文献特殊细节项、出版发行项、载体形态项、丛书项、附注项、标准书号及有关记载项、提要项、排检项。基本著录的格式有卡片式和书本式两种。卡片式著录格式如下:这种格式可称为六段标识符号式,即把10个著录项目分为6个著录段落,前4项为第一段,5、6项为第二段,后4 项各为一段。每个段落单独起行,回行时均向前突出一个字。同一个段落内,除起头项目外,各个项目之前都冠以一定的标识符号。书本式著录格式如下:这种格式可称为两段标识符号式,即前8项合为第一段,第9项为第二段,第10项一般不予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