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毕业生在“就业协议书”上填写基本情况;(2)毕业生所在的学校(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3)用人单位签字、盖章,(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确认盖章)毕业生签字,填写双约定的其他条款;(4)毕业生所在的分校(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予以登记备案;(5)将“就业协议书”交省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开具介绍信;(6)毕业生持省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开具的介绍信、“毕业证”原件、“就业协议书”到省大中专院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不慎遗失,需补办“就业报到证”分以下两种情况: 1、两年择业期内:(1)本人提出申请; (2)工作单位开具证明; (3)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开具介绍信; (4)毕业生本人持上述材料到省就业办申请补发新的“就业报到证”。 2、两年择业期外: (1)本人提出申请; (2)工作单位开具的遗失证明; (3)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开具介绍信;毕业生本人到学校研招办复印当年经省级招生部门盖章审批的新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并加盖学校研招办的公章。(4)毕业生持上述材料到省就业办申请补发“就业报到证”证明书。扩展资料:报到证改派改派建立在原单位同意的基础上,并需原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新接收单位、新接收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签署意见,跨省的和从市县调整到省级、中直单位,或从省级、中直单位调整到市县的改派还需省教育部门签署意见。按教育部门的要求,对已经落实就业单位并领取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原则上两个月内不予受理改派手续,而且各高校对办理改派手续也都有一定的时限要求。因此,要办理改派手续,必须要原单位同意解除协议,原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新单位同意接收,新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如果新的单位没有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单位可以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开户手续,由省人才交流中心作为单位的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并提供改派表,再按照教育部门的改派程序和时间期限办理相关改派手续。对于符合进A市落户条件的,经改派之后,可以由省人才交流中心协助办理进行落户手续。按现行政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如果户口本来就是迁往A市的,可以不用办理改派手续,只需持与原单位解除关系的证明,到省人才交流中心报到,把人事关系以个人或单位的方式委托人才中心管理。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报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