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与发明、实用新型有着明显的区别,外观设计注重的是设计人对一项产品的外观所作出的富于艺术性、具有美感的创造,但这种具有艺术性的创造,不是单纯的工艺品,它必须具有能够为产业上所应用的实用性。例如一把雨伞,若它的形状、图案、色彩相当美观,那么应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如果雨伞的伞柄、伞骨、伞头结构设计精简合理,可以节省材料又有耐用的功能,那么应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区别于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外观涉及讲究的是对于产品外包装的设计,注重于色彩的变化,而发明注重的是创意和创新,实用新型注重的则是产品的实用性,立足与生活中,这几种专利都是强调了创新,但对于创新的要求是不同的。外观设计专利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观所作的设计;(2)是指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的设计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的设计;(3)必须是适于工业上的应用;(4)必须富有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