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只是自动回复而已,离录用还早呢。即使录用了,你也可以选择啊,选择一家最好的,不收版面费的。其他的就和他说,你的论文导师说还需要修改,不就行了?选择时要注意,一,录用你论文的是否是正刊,有的会开设增刊,或是非法旬刊,这虽然也能用,但是毕竟有影响。二,版面费是不允许的,但是许多杂志社都收,注意只是许多,不是每一个,所以可以选择不收版面旨的。而且收取版面费的杂志也不是针对每一篇论文都收费,好文章、大家的是不收费的,所以要找赏识你文章的杂志社。三,楼上的说著作权法什么的,根本是不懂法啊。。这个32条很明确,你没有收到通知,你才能投其他刊物。看到没有,这就是不允许一稿多投。另外最后一句话很重要,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现在许多刊物都明确规定,三个月后才能另投他刊,就是说,不管稿子用没有用,三个月后你才能投其他刊物。你可能会说,这是霸王条约。但是著作权法还规定了,作者一旦投稿,即视为同意杂志社的约定。就是说你一旦投稿,就是同意三个月内不能一稿多投!其实,这个纯粹看作者主动不主动,人家不给你回信(每家刊物得收多少稿子啊,怎么可能一一回复),你不会打电话问吗?对不对。呵。所以这个约束根本就没有什么对立性,也没有偏向性。只是为了维护著作权和尊重编辑的辛苦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