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是原创,“编著”,是书稿中资料性文字或直接说是引用超过了总量的三分之一,“主编”是由其牵头,并最终统稿完成。从其效用上看,著是最牛的,编著次之,主编几乎无价值。现在有很挂名主编,基本不干上述的统稿工作,因为这些主编多是有点名头的,故而出租自己的名字罢了。
著,一般指的是原著的意思,就是书里的文字是他写出来的。编著,跟编辑是差不多的意思,就是说书里的文字是他整理的。主编,你可以理解成拿钱不干事的家伙,他在著和编著旁边指指点点,甚至指指点点都不做,最后享有这个本书的版权,但是也对这本书负责。一般主编是找来的那种有头又脸的人来压镇的。当然,还有艺术总监,责任编辑等等很多其他的职位,这些职位在有的编辑部里又存在混用。
回答 编著,是指整理、增删、组合或编排他人著作而形成的新的作品严格的来讲编著属于汇编作品“主编”主持编辑的简称,即在他的主持下,完全将他人的作品按照他的思路进行排列、修改和编辑,使书籍形成一定的主题思想
主编一般是指该出版物的主要编写者,是出版物内容方面的主要贡献者;主审一般指该出版物的主要审核者,主审一般是该出版物相关行业领域中有资深影响力与权威性的专家学者。
主编是技术职称,通过专家评审才能获得 执行主编履行主编的职能,但不一定具备主编职称,由单位聘任即可 所以还是主编大!
主编: 某种出版物(包括丛书、辞书、报纸、期刊、学报、年鉴、文集、选集等)编辑事务主持者的称谓。主编一词既可以作职务解,也可以作行为解。属于公司编辑部门。 编著: 一种著作方式,基本上属于编写,但有独自见解的陈述,或补充有部分个人研究、发现的成果。凡无独特见解陈述的书稿,不应判定为编著。(出自经济日报出版社柳建明主编的《舆论学达辞典》727页) 著、编著、编都是著作权法确认的创作行为,但独创性程度和创作结果不同。著的独创性最高,产生的是绝对的原始作品;编的独创性最低,产生的是演绎作品;编著则处于二者之间(编译类似于编著,但独创性略低于编著)。如果作者的作品不是基于任何已有作品产生的,作者的创作行为就可以视为著。一部著成的作品中可以有适量的引文,但必须指明出处和原作者。如果作者的作品中的引文已构成对已有作品的实质性使用,或者包含对已有作品的汇集或改写成份,作者的创作行为应该视为编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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