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国商标(一)申请类型 实际使用:基于已在美国使用的,需在申请递交阶段提供最早在美国使用的日期及能显示商标在美国使用的证据(如果是产品方面的商标,使用证据可以是带有商标的产品和产品包装实物图、产品销售链接、产品在美国实体店销售或者在展销会上展出的图片、销售发票等等;如果是服务商标注册申请,申请人可提供清晰显示商标,并与指定服务相关的标志、宣传册、广告、名片、文具或网站)。意向使用:申请时只需提交一份意向使用声明,待申请批准后六个月内再提交实际使用证据。 基于意向使用会比实际使用多一个补充使用证据的服务费。(二)大体申请流程及所需时间美国商标的注册程序大致可以分为申请递交、商标审查、审查或驳回意见(可能出现)、申请公告、注册登记五个阶段。对于意向使用的商标,还有一个补交使用证据的阶段。从递交申请到注册总共所需的时间,在没有异议的情况下8-12个月。(三)商标注册后需要注意的问题 提交商标继续使用的声明即使商标有10年的有效期,注册人应于注册后第六年届满前一年内(即商标注册后的第五年到第六年间)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使用声明,声明该商标在商业中继续使用在指定商品/服务上,或声明注册人未使用该商标是基于其他特别事由。否则,在自注册公布之日起第六年届满时,美国专利商标局将撤销该商标注册。续展美国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从注册之日起计算。自有效期届满之日前六个月内,商标所有人需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续展申请及使用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