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语法研究,始于《马氏文通》(1898年)。 它认识到了语法研究的重要性,但其语言研究有西方化的结果。 汉语语法学史家有很高的自觉性,研究过程中非常注重分期。起初,分期往往涉及历史背景,如胡附、文炼以《马氏文通》和《马克思主义与语言学问题》为界将汉语语法研究分为三个时期; 后来,开始注重按照研究性质进行分期, 如龚千炎的分期是:“酝酿·萌芽”、“草创·模仿”、“探索·革新”、“发展·繁荣”; 而邵敬敏进一步提出了分期的三原则: 1、研究理论和方法的革新;2、 社会变革的影响;3、语法研究本身呈现的特点。并根据这三条原则,提出了他的分期: 1. 草创(1898-1936):以《马氏文通》和《新著国语文法》为其内部两个阶段的划界标志; 2. 探索(1936-1949):以《中国文法学初探》为界; 3. 描写(1949-1976):以《北京口语语法》的发表为标志; 4. 创新(1976-今):以《汉语语法分析问题》和《现代汉语语法研究》为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