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三言两语的,只能给你说个大概,具体的判断方法不从事这个行业你一时半会也搞不懂,好的进入正题对于专利侵权判定有两个大的原则,一个是全面覆盖原则,一个是等同原则,全面覆盖原则就是,你专利权利的全部技术特征都必须覆盖中涉案侵权物,缺一不可,缺一个就不侵权。等同原则,由于中文的博大精深和有些特征理化性质的相似性,就造成完全用全面覆盖原则就显得有点过于武断,就推出了等同原则,等同原则的意思是发明专利技术特征与涉案产品特征相类似,客人定为等同,比如说发明中记载的材质是铁,涉案产品是钢,就可以认定为等同原则,但是等同原则现在逐渐被限制使用,有些专家认为等同原则只能用于技术特征中的现有技术特征中,本发明的核心发明点是不能使用等同原则的。除此之外还有禁止反悔原则,捐献原则,这些都是小众概念,不再赘述。在专利侵权判定实践中,对于产品发明还是好判断的,因为可以拆解具体的结构零件与发明技术特征进行对比,但是到方法发明中就比较棘手了,如当发明中记载有气压、温度、反应时间等因素时,就不容易确定涉案技术中的这些参数的具体值,证据保存也很困难,此时就需要专业的专利代理团队来做了,本人从事专利代理行业已有7年,代理过的专利侵权案子不下50件,如有需要可直接个案咨询。如果你实在想研究这个问题,我推荐你一本书吧就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出版的,《专利侵权判定指南》,上面有详细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