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报考条件、录用考试与录用程序 报考国家公务员必须同时符合七项资格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一般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经考试主管机关批准,也可适当放宽。 报考省级以上政府工作部门一般要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为35岁以下,经考试主管机关批准也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具有考试主管机关批准的其他条件是指担任国家公务员所任职务需要不可缺少的起码条件。不具备其中任何一项条件,就不能参加录用考试。 录用国家公务员的标准:德才兼备 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面试及“特试”三种。 ☆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三类:通用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 面试:笔试合格者可以参加面试。面试是考官通过与考生直接交谈或置考生于某种特定情景中观察,从而对考生的知识、能力、经验、气质和性质等基本素质进行测评的考试方法。 面试的内容比较广,主要考察范围包括:口头语言表达;风度、仪表与体魄;记忆、观察、想象、注意、思维等智力因素;理想、愿望、动机等状况;团结合作意识与能力,组织领导意识与能力,进取意识,性格、情绪、意志品质等个性心理特征。 面试的宗旨:主要考察应试者运用知识分析问题的能力、思维的敏捷性、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外表、风度、情绪的稳定性等;其中的情景模拟,主要考察应试者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实际操作,主要考试应试者的某种技能,如报考计算机专业,要考察应试者编制程序、人机对话、排除简单故障等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