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行器设计专业(082501)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以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院关于硕士生培养工作的基本规定,特制定本“宇航学院飞行器设计学科硕士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观点,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改革开放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在飞行器设计学科上掌握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合理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掌握一门外国语,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有较强的适应能力。二、培养方向本院飞行器设计学科包括以下培养方向:1 空间飞行器设计研究方向包括;空间飞行器系统设计;空间飞行器先进结构概念、振动控制与优化设计;空间飞行器动力学;空间飞行器制导、导航与控制;空间飞行器工程系统设计自动化与软件设计等。 2 导弹设计研究方向包括;导弹总体设计;导弹飞行动力学、制导与控制;导弹结构动力学等。 3 运载火箭设计研究方向包括;现代飞行器综合设计方法;飞行器结构设计;微小型飞行器设计等三、学习年限 全日制5年,非全日制3~4年。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课程性质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备注 必 修 课 自然辩证法及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60 3 外国语 120 3 应用数理统计 54 3 7门至少 选1门 应用泛函分析 54 3 矩阵理论 54 3 数值分析 54 3 数理方程 54 3 数学规划 54 3 常微分方程 54 3 现代控制理论 48 3 航天任务分析与系统设计 54 4 飞行动力学 48 3 飞行器结构优化设计 32 2 导弹制导原理 48 3 飞行器设计软件研制基础 48 3 最优控制及应用 32 2 导航原理 48 3 限 选 课 可靠性设计 48 3 导弹仿真原理 32 2 多体动力学 32 2 现代设计方法 32 2 高等结构分析方法 32 2 航天器姿态动力学与控制 54 5 航天器飞行动力学基础 48 3 载人航天技术 32 2 航天系统工程 32 2 系统建模与仿真 32 2 鲁棒控制理论与应用 48 3 导弹飞行动力学 48 3 学分要求:总学分≥32 必修课学分≥17 必修课+限定选修课≥26 1 课程设置 课程分为两类:必修课(学位课)和选修课。选修课分限定选修课和任意选修课。本学科具体硕士课程设置如下: 2 学分规定和要求 以课堂讲授为主的课程,每周课内1小时计1学分,即课内16-20学时记1学分,1门课程一般不超过3学分。 讲授与自学研讨相结合或以自学为主的课程,课内外每60学时计1学分,该课程一般不超过2学分。 实验课一般按课内外60学时计1学分,该课程一般不超过2学分。 硕士生课程学习总学分要求最低为32学分,一般为11—13门课,其中必修课(学位课)至少17—18学分,一般为6-7门课,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至少26学分。其中: 马克思主义理论 (包括自然辩证法和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两部分) 60学时 3学分 外国语 120学时(A、B班) 3学分 基础理论及专业基础课(4—5门) 11—12学分 限选课(3—4门) 五、主要培养环节和基本要求 1 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在入学第一个学期内,导师和指导组根据课题研究方向的具体内容以及学生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个人兴趣,制定出具体的培养计划。2 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本学科要求精读有关外文文献至少10篇,写出综述报告,由导师进行评阅。论文选题是关系到论文质量的重要因素,学院将严格把握选题是否属于本学科范围。开题报告应在答辩之前至少1年之前完成,由学院组织公开进行。开题报告评审小组成员3—5人,由院确定。评审小组应对报告人的选题进行严格评审,写出评审意见并按优、良、中、不通过四级评分,中与不通过的比例不得少于10%。开题报告应吸收有关教师和研究生参加,跨学科的论文选题应聘请相关学科的导师参加。若学位论文课题有重大变动,应重新作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应包括论文选题的背景意义和依据,有关方面的最新成果和发展动态;课题的研究内容及拟采取的实施方案,关键技术及难点,预期达到的目标;论文详细工作进度安排和主要参考文献等。开题报告未获通过者,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院长批准可限期重新开题,一般由原评审小组成员进行评审,仍未通过者终止培养。3 实践环节安排实践环节的目的是为了提高硕士生的实际工作能力,是应届研究生培养的必修环节。实践环节可以是教学实践也可以是专业实践。实践环节不计学分。教学实践可安排讲课(课程部分内容)、辅导、指导生产实习、协助指导毕业设计、教学实验等。专业实践可从科研中选定,也可安排实验室工作,参加校“冯如杯”竞赛获奖,可算作专业实践。文科研究生可安排社会调查等,但必须提交有价值的社会调查报告。实践环节时间为 3—4周( 80学时),完成后由负责教师考察并写出评语。4 中期筛选 在课程学习完后安排一次中期筛选。中期筛选一般安排在第三学期末,中期筛选结果需报培养处备案,未能按期完成课程学习任务的研究生应根据情况做出处理和说明理由。 中期筛选应对每位硕士生的德、智、体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在对考核结果进行评定后,按下列各项规定做出处理。(1)凡能较好地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成绩优秀,在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己进行的论文工作中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具有博士培养前途者;或者思想品德好,具有优异才能者,可按研究生院有关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规定,提前攻读博士学位。(2)能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成绩优良,能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培养计划,有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经审核批准可进行硕士论文阶段学习。(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退学,开具学习证明,不再继续硕士论文阶段的学习。学位课出现两门次不及格(含补考在内)或课程累计三门次不及格者;学位课总平均成绩低于70分者;指导教师或院长根据综合考核,认为不宜继续培养者。学院的中期筛选工作由院长统一领导,党政参与,要实事求是,逐个考核。5 学术活动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要求选听5讲以上学术报告,由导师负责检查。6 论文中期检查要加强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对于论文工作抓得不紧或不认真的学生,应给予黄牌警告,甚至终止培养。7 发表论文及科研成果要求硕士生答辩前应将其研究的主要成果写成论文发表。一般要求在本学科重要学术期刊或重要学术会议上发表至少一篇学术论文。未发表者缓授学位,毕业后两年内还不能发表学术论文者,不授予硕士学位。 8 论文答辩答辩是研究生培养过程的最后一个环节,要规范答辩管理工作。在研究生论文评阅意见和答辩委员会意见中,要指出论文的不足之处,并通过有效形式及时反馈给学生。论文答辩工作由院组织,不能由导师个人组织。答辩委员会成员和评阅人中均至少有一人不是本单位的教师。在论文答辩中,要考虑有一定的论文答辩一次不通过率。 六、学位审核 学院在进行学位审核时,要逐个进行审核,并对申请学位者进行按质排序。如果没有不授学位或缓授学位人员,应将排序在后5-10%的人员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重点审查。 为检查评估硕士学位论文质量,校、院每年将选取部分论文送外单位评估。评估发现不符合要求者,经校、院两级学位委员会审核可撤消已授予的学位。 七、管理工作 1.培养方式、方法(1)硕士生采取理论学习与科学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必须保证充分的时间进行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课程学习与学位论文的时间均不少于一学年。全日制学生要求一年内完成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的学习与考试。(2)对每个研究生均制定具体的培养计划,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充分发挥研究生的个人特长。在符合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同一培养方向基础不同的研究生可有不同安排。(3)每个研究生必须有明确的导师,提倡采取导师领导下的指导小组形式,发挥教研室的集体力量和作用,搞好师生合作,教学相长。(4)培养内容与培养方式应注意进行革新,不断摸索,总结和创造新的经验。2.培养方案培养方案体现本学科特色,加强基础和拓宽知识面;重视研究生的课程学习,构建合理的知识结构;加强基础理论课、专业基础课和学科前沿与相关交叉学科知识的学习;重视能力的训练,尤其是实验和研究能力的培养;增大方案柔性,努力体现因材施教的原则,注意发挥研究生的个人才能和特长,突出研究生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培养方案应为制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留有足够的余地,使研究生在选课上有更大的灵活性和自由度,以便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有利于个性的发展 培养方案对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培养方向、学习年限、课程设置与学分、培养各环节等做出明确的规定。培养方案是培养研究生的法规性文件,具有其权威性,由院组织专门小组在调查研究国内外本学科培养方案的基础上提出,报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经院长批准后方可实施。跨院(系)的学科、专业培养方案由有关单位共同研究制定,要有一定的共性,体现学科的内涵。本培养方案按二级学科制定。 3.培养计划 根据本学科的培养方案,由导师制定硕士生的培养计划,经教研室同意后,报院长批准,送研究生培养处备案。培养计划应征求研究生本人意见,任意选修课可由研究生自己选定。培养计划应在研究生入学后两个月内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