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用公务员审批表填写注意事项: “姓名”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 字代替。“出生年月”填写阳历出生年月,与学生档案填写相符。填写“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时,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中间用“”分隔,如“05”。“政治面貌”填写为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或群众。“民族”栏中填写民族的全称(如汉族、回族、朝鲜族、维吾尔族等),不能用简称(如“汉”、“回”、“鲜”、“维”等)。“籍贯”栏中填写祖籍所在地,按现在行政区划填写。河北省的市、县(市),不冠省名,直接填写市、县(市)名称,如“唐山路北”、“遵化”。其他省(市、区)的,要填写省(市、区)、市或县(市)的名称,但不冠“省”和“县(市)”字,如“辽宁大连”、“江苏沛县”。直辖市直接填写市名,但不冠“市”字,如“上海”、“重庆”等。“身份证号”为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号,18位数字或字母。“照片”栏中应插入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学历学位”栏填写现已取得的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和“专业”栏填写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毕业院校、和专业。“现工作单位”、“参加工作时间”和“职务”等,有则如实填写,无则不填。“录用机关”栏先不填写,要到分配定岗后填写。“录用类别”填写为其他大学毕业生或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学习和工作简历”栏填写高中、大学学习及工作经历。简历的起止时间填到月(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前后要衔接,不得空断(因病休学、毕业后待安置等都要如实填写),院校、系及专业要填写毕业时的名称。如: 09—07 河南大学计算机专业学习; 07—毕业待安置“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栏,主要填写本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有关情况。称谓、姓名、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要填写准确。称谓要规范:配偶为妻子、丈夫,子女为儿子、女儿等,父母为父亲、母亲。家庭主要成员要填写真实情况。“考试情况”栏如实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