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社会对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的需求迅猛增长。但在大力推进高技能人才培养的过程中,也遭遇了申报资格条件的“瓶颈”限制,出现了对高技能人才能力定位不准、对其评定方式认识不足和急功近利、急于求成等误区,影响了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的深入推进。 一是评定方式误区。随着国企改革的深入、劳动力市场的建立、就业准入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全面推行,技师职务评聘的弊端日益凸显出来,主要表现在:技师由各单位专家组评定,由于评审缺乏科学、统一的标准,不可避免地将出现论资排辈现象,人为因素对评聘的客观、公正性的影响和干扰在所难免,阻碍了年轻技能人才的成长。此外,由于技师是一种技术职务而非职业资格,职工一旦离开企业便意味着失去技师职务,使得职工不得不依附于企业。实际上,在最新颁布的国家职业大典中明确规定:技师、高级技师分居国家职业资格五个级别中的二级和一级,取得技师、高级技师的职业资格必须参加相应级别的职业技能鉴定并进行综合评审,鉴定和综合评审均合格者授予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这就意味着技师职业资格的评定必须采取“以考为主、考评结合、评聘分开”或“以考代评”等更为客观、公正等方式来进行。各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要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紧跟职业发展步伐,积极探索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与评定的办法。 二是能力定位误区。很多人认为技师是在某些行业里掌握着特殊技能,有技术绝活,这就对“技师”能力的定位存在着明显的偏颇。随着现代科技的高速发展、大规模工业化生产的普遍展开,各行各业都需要技术骨干、技术能手和岗位标兵,社会对技师的需求也大大增加。技师的内涵也大大丰富,对技师的能力要求更为具体、全面和宽泛。对技师不仅要求具有特殊技能(绝招)、贡献突出,有技术革新成果或发明创造,而且更应当熟练掌握本职业关键岗位的操作技能,具备独立处理和解决技术和工艺问题的能力。同时,技师还须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技术革新能力和培训能力。他们对生产技术难题的分析解决、对事故隐患的防止和排除,在高难度的生产加工和复杂设备的调整维修,在技术攻关、技术改造、技术革新中,在对中、高级技术工人的传帮带和专业技术培训等方面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新时期的技师,有必要加强上述各方面能力的培养与锻炼。 三是申报资格误区。按照目前的国家职业标准算下来,一个普通工人,从中级工逐级取证晋升到技师,至少需要7年,到高级技师则需要10年。这显然不能满足现代企业对高技能人才的迫切需求。对于新上岗的工人而言,强调在新岗位上持续工作一段时间,积累一定经验、具备一定资历是完全必要的,但对于申报高级以上的职业资格,因为已经取得中级职业资格,在基本工作经验和资格方面已经有了保证的前提下,若仍过于强调在本岗位连续工作的年限,则很容易挫伤年轻技术人才的积极性。各级别职业资格考核的关键是能力而不是其它,消除申报资格条件过高这一高技能人才培养中的“瓶颈”显得尤为迫切。正确做法应是:进一步放开职业申报条件,对在技能竞赛中获得名次、生产建设中有突出贡献的员工,允许他们提前参加技师的考评,为年轻技能劳动者施展才华、实现理想创造尽可能多的条件和机会;同时按照国家职业标准,严把鉴定质量关,确保高技能人才的质量。 四是市场导向误区。高级技工市场供需比例的严重失调变成了强有力的杠杆,一时间全国各行各业、地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职业培训机构、企业都大兴技师、高级技师培养、评定之风,技能人才培训工作的成果甚至和评定多少名技师、高级技师直接划上了等号。于是,社会上技师培训速成班频频出现,有的企业则不断加快技师评定速度,甚至“批量生产”技师;有些企业则在各职业、各工种间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大赛,凡是获得前几名的,都给予技师职业资格,是否有据可依却全然不管。还有的劳动部门和培训机构为了迎合市场需求,不惜降低考核、鉴定的标准,只要有利可图,什么样的技师班都可以开,什么样的技师证都可以发,如此培养技师,其后果不言而喻。在评定人才的标准方面,应该是前后连贯、始终如一的,应始终坚持标准、严格把关、严格考核,宁缺毋滥,要把造就一支世界一流的高技能人才队伍作为培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