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行为是指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又无法律依据,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他人专利的行为。 它具有以下特征: 1.侵害的对象是有效的专利。专利侵权必须以存在有效的专利为前提,实施专利授权以前的技术、已经被宣告无效、被专利权人放弃的专利或者专利权期限届满的技术,不构成侵权行为。专利法规定了临时保护制度,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的应支付适当的使用费。对于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的纠纷,专利权人应当在专利权被授予之后,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必须有侵害行为,即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了侵害他人专利的行为。 3.以生产经营为目的。非生产经营目的的实施,不构成侵权。 4.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即行为人实施专利的行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又无法律依据。作为专利侵权行为必须有被侵犯的专利权保护客体以及被指控侵权的实施行为。专利侵权行为的认定就是判断该实施行为是否侵犯了一项已授权并处于专利权有效保护期内的专利保护客体。 由《专利法》第11条的规定可知,构成专利侵权的行为的条件为五项: 该实施行为发生在该项专利权授权以后的专利权有效保护期内。 该实施行为以生产经营为目的。 该实施行为未经专利人许可。 该实施行为是法定禁止的侵害行为。 该实施行为落入该专利权保护范围。